每经记者 张喜威 发自北京
本周三(7月2日),外管局网站发布新闻稿显示,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188号,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与此前相关规定最大的不同在于,取消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买卖价差管理,由银行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定价,促进外汇市场自主定价。
对此,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随着外汇业务量的逐渐变大,开展结售汇业务银行也已经很多,市场竞争已经比较剧烈,目前银行挂牌买卖价差管理已经失去了意义;此前,外汇业务指定银行比较少,如果不进行价差管理,银行有可能会尽可能把差价做大,因为这个差价代表了银行的利润和成本。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2年3月5日,外管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12年3月12日起,外汇指定银行停止报送挂牌汇价日报表。
取消挂牌买卖价差管理
央行在本周三(7月2日)发布的《通知》中表示,银行可基于市场需求和定价能力对客户自主挂牌人民币对各种货币汇价,现汇、现钞挂牌买卖价没有限制,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定价。并同时指出,“银行应建立健全挂牌汇价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风险,避免不正当竞争。”
也就是说,外汇市场或许正式告别了对银行挂牌买卖价差进行限制的时代。对此,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实,有关银行挂牌买卖差价的规定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此前,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都比较少,如果不对差价进行管理的话,银行就可能尽可能的把这个差价做大,因为这个差价本身代表了银行的利润和成本。”赵庆明告诉记者。
赵庆明表示,“随着外汇业务量的逐渐变大,开展结售汇业务银行也已经很多,市场竞争已经比较剧烈,原来那种银行挂牌买卖价差的管理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
同时,赵庆明还指出,在另一方面来讲,我们目前正在推进利率、汇率的市场化,现在汇率的波动也已经比较大了;随着市场波动的逐步加大,银行在外汇交易中的风险就会随之扩大,这有时候也需要以更大的差价来覆盖银行的汇率风险。
价差管理的渊源
2005年7月21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5]183号),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现钞买卖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上下1%”;“对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8%”
同年9月23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5]250 号),把美元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调整为“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的1%,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美元交易中间价的4%”。并取消了对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和现钞挂牌买卖价差幅度的限制。
2010年1月5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325号),但未对银行挂牌买卖价差管理的部分进行实质修改。
2012年3月5日,外管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12年3月12日起,外汇指定银行停止报送挂牌汇价日报表。并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建立健全有关挂牌汇价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至今年7月2日,央行正式取消了银行对客户美元挂牌买卖价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