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快播因遭腾讯“带头”举报而面临2.6亿元罚单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腾讯是作为被侵权方而提出的举报,经营主体因被盗版侵权而提出举报的案例并不鲜见。
腾讯承认就侵权投诉快播
18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快播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调查快播是因为腾讯“带头”举报。3月17日,腾讯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称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快播移动端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辣妈正传》等24部作品,而腾讯拥有这24部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深圳市市场监管局3月26日立案,随后调查证实,腾讯拥有以上作品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
有网友对此评论称,腾讯成为举报快播的“带头大哥”,肯定是因为快播的P2P方式严重影响了腾讯视频的商业模式,两家公司又同处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腾讯必欲除之而后快。
腾讯的举报是否涉及商业竞争?对此,腾讯方面回应称,从2012年起,腾讯、搜狐(58.12, -1.14, -1.93%)、乐视等多家反盗版联盟成员,曾多次就商业侵权行为与快播等公司进行交涉,其中仅腾讯遭受盗播的片源就多达24部,但侵权问题一直未得到实质解决。
“反盗版是视频网站最为关注的事情,我们只关注和维护互联网视频的版权问题,为保障合法版权权益,不得不与反盗版联盟其它成员一起,就商业侵权发起诉讼。”腾讯方面称。
2.6亿罚单和涉黄无关
“腾讯的举报属于知识产权领域的举报,2.6亿元罚单和涉黄没有关系,涉黄举报归公安部门受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人士表示,盗版侵权的举报很常见,主体以经营性机构居多,因为此类案件的被侵权方以经营组织为主,以个人名义或中立第三方前来举报的情况不常见。
举报方身份为何被公开?
针对一些网友关于“腾讯的举报方身份为何公开”的疑问,上述有关人士称,按照内部规定,举报人需要受到保护,不应对举报人信息予以公开,此次我们也没有刻意去公开腾讯的举报人身份,腾讯只是举报方之一,媒体的报道可能是根据快播侵权案听证会信息推测而来,并非我们主动告知。
来自17日快播侵权案听证会现场的信息显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一九零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听证第三人参加了听证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该案“涉及到涉案影视作品权利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采购和转销售协议,属商业秘密,因此本案不公开听证”,拒绝媒体旁听听证会。
快播4个月被告侵权80余次
事实上,快播公司因涉嫌盗版被举报已不是第一次。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在今年1-4月,快播相继成为80余宗侵权案件的被告。2013年,因快播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播放器软件,向公众提供定向搜索、定向链接服务,直接定向搜索、链接到大量盗版网站,国家版权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腾讯方面称,许多视频网站在购买视频版权后,都因盗版的存在承受巨大损失,希望所有从业者都能尊重视频行业的版权创作,抵制一切盗版行为。
业内专家指出,在互联网“快鱼吃慢鱼”的法则下,一些视频网站不择手段地吸引流量,对于提供正版资源的视频网站来说,盗版行为将分流很多用户,此次“快播遭腾讯举报面临天价罚单”的案例仅仅是我国当前视频行业盗版泛滥现状的一个缩影,折射出加强行业自律和完善事前监管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