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起点高达100万元的信托起购份额打散成1万份,每份只需100元,这让垂涎于信托高收益却又受制于高门槛的投资者趋之若鹜。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涂颖浩 发自上海
“号外,打款时间未到,已经超额募集,经沟通,追加额度。”
近日,“信托100”很火。在财商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运营的网站“信托100”上,信托计划被拆分成100元/份起投,当募集总额达到100万元,由财商通与信托公司签署信托合同,投资者则只需与财商通签署一份投资协议,即可拥有信托受益权。
将起点高达100万元的信托起购份额打散成1万份,每份只需100元,这让垂涎于信托高收益却又受制于高门槛的投资者趋之若鹜。有信托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信托计划本是高风险高收益产品,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但“凑份子”的做法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合格投资者”,也突破了“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
在合格投资者制度之下,信托公司管理的风险是有限的,但“信托100”在细化投资者的过程中,信托公司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此外,业内人士直指,“100%刚性兑付”的宣传也在承诺信托保本保收益,其销售推介过程并不符合法律法规。
募集金额增加至200万
8日下午,“信托100”网站精选产品 “方正东亚信托·东银实业债权投资一期集合计划”发出声明,项目募集金额由15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截至当日18时30分,剩余份数为3700份。
官网信息显示,该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信托搜索、团购一站式服务,“用户能够以100元/份的低门槛投资高收益的信托产品,存款期限1~3年,预期年化利率高达8%~12%”,“具有高收益率、低风险、高灵活性、低门槛等优势”。
上述 “方正东亚信托·东银实业债权投资一期集合计划”是本期精选产品,发布第6天募集资金超过150万元,并追加50万元额度。高收益率是吸引投资者购买的重要原因之一,该项目期限为12个月,预期年收益率为9.5%+1%,9.5%为信托收益,1%为网站推广期间的投资返利,由平台回馈投资人。为了吸引投资者,“信托100”还承诺按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在募集期内对投资者进行按日补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名义致电“信托100”客服,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称,当资金募集完成后,由财商通以委托人身份与信托公司签署合同,投资者可以在“我的账户”中看到电子合同,包括一份信托合同和投资协议。而投资协议是投资者与财商通签署代理合同,约定投资者享有信托受益权。
目前,该平台除了上述项目外,还有三款产品在售,包括“安信-南充空港新城项目信托计划”、“川信-沈阳水润观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平安信托-汇远1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均为24个月,但起售金额与前者不同,三款产品均为1万元/份。上述平台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一款中融信托产品也是按照100元/份销售,该平台近期还将推出多款产品。
间接代理制度存争议
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公司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信托计划本是高风险高收益产品,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凑份子”的做法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是“合格投资者”,也突破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的限制。
以目前“方正东亚信托·东银实业债权投资一期集合计划”来看,若每人认购一份则投资者人数可达2万人。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集合的委托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大成律师事务所史律师告诉记者,信托公司若要与机构投资者签订信托合同,应要求认购信托计划为机构自有资金。一位信托从业人士也向记者表示,一般来说,信托公司对非持牌照机构(非金融机构)的投资会很慎重,要求是机构的自有资金,不可拼凑而来。
华东地区某信托公司总经理表示,若信托产品出现兑付危机,信托公司面对至多50个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投资者,若将产品打散至数万人,没法区分合格投资者还是不合格投资者,对信托公司来说极为不利。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指出,该平台将信托的私募性质转化为公募手段,但没能按照公募的阳光化披露所有信息。此外,“信托100”采用的间接代理制度是否符合信托法规存在争议。
此外,“信托100”还宣称“100元买信托,100%刚性兑付,100款信托产品,100家合作机构,100个发起人,100分用户体验。”业内人士直指,“100%刚性兑付”的宣传也在承诺信托保本保收益,其销售推介过程并不符合法律法规,即便信托公司自身也不能保证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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