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看得见,摸不着”——这形容的不是镜花水月,而是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心中,预期收益几乎永远被放在了考量的第一位,然而很多时候,预期收益率的表述更像是暗藏钓钩的“馅饼”,看似美味,实则难以下咽。
预期收益率缩水1/4从6.4%至4.78%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把募集期设长,又把清算期靠近假日,是因为预期收益率超过6%的短期理财产品无利可图,除了0.2%的销售费外,留给银行的超额业绩管理费的空间很小,而这部分收入才是‘大头’
业内人士表示,银行把募集期设长,又把清算期靠近假日,是因为预期收益率超过6%的短期理财产品无利可图,除了0.2%的销售费外,留给银行的超额业绩管理费的空间很小,而这部分收入才是‘大头’
“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标明的预期收益率高达6.4%,而经过实际测算,投资者资金的每日平均回报年化尚不足5%”,这种“钱去哪了”的悬疑剧在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中经常上演。
“银行之所以要把募集期设定的比较长,又尽量把清算期靠近节假日,是因为预期收益率超过6%的短期理财产品已经基本无利可图,除了0.2%的销售手续费外,留给银行的超额业绩管理费的空间很小,而这部分收入恰恰才是银行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中的‘大头’”,一家上市银行零售业务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而且,拉长高收益理财产品的实际资金占用时间既可以凭借表面上的高收益率保持银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又可以隐性降低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