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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温州有20多个民资团队在积极进军金融业

    2014-03-12 02:48

    银行业对民间资本的大门即将正式敞开。昨日(3月11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宣布,2014年将开始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即民营银行),首批试点3家~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袁君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袁君 发自上海

    银行业对民间资本的大门即将正式敞开。昨日(3月11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宣布,2014年将开始试办由纯民资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即民营银行),首批试点3家~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之前决策层的一系列动作和表态,已经为民营银行的设立撤走了最后的政策性障碍,国务院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民营银行的设立门槛、股东资质、机构撤销等规则,企业和地方政府才能根据法律法规去申报。

    合法有效资金来源不足

    NBD:温州一直以来是民间资本非常活跃的地方,但同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一直存在,现在这一问题有所缓解了吗?

    周德文:中小企业融资难,难在合法有效的资金来源不足。

    目前,由于缺乏规范化引导,民间资本市场畸形化趋势加强,形成金融机构参与其中的现代民间借贷利益链条。在江浙有些地方,仅有资产抵押是贷不到款的,相当一部分资金都被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担保公司给贷走了,一条缜密、无形的现代民间借贷利益链条,正在江浙等地有效运作着。

    利益链的上游“银主”是那些既有闲散资金又追求更高收益的人;中游是中介,中介链可以很长,包括服务于“银主”的中介,服务于“借款人”的中介,以及两者中间的其他中介环节;利益链的下游是借款人。某些地方的银行,也变成了这个链条上的一环,既无形中沦为高利贷资金的提供者,又成为项目融资的接盘者。

    目前,融资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虽然金融改革以来政府也出台了很多措施,但是这些举措还没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源性问题。

    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加快金融对内开放的步伐,允许民间资本直接进入金融领域。培育愿意为中小民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中小金融机构。同时,允许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融资。

    NBD: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包括电信、金融等行业要向民营资本开放,浙江的民企反应如何?

    周德文: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肯定是诚心要开放多个垄断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就是希望国有和民营的概念逐步淡化,国有资本可以进入的领域,民营资本也可以进入,可以合作进行经营,共同进行投资。但是中央政策的贯彻需要一个过程。

    温州民营企业一方面非常的高兴,觉得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升了民营企业、民间资本的社会地位,更加强调从法律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是肯定也会有一些顾虑,因为之前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遇到了很多阻力,“老36条”、“新36条”以及温州金改都遇到了很多阻力。三中全会的60条决议要看实际推进的情况。

    温州资本对民营银行情有独钟

    NBD:银监会明确指出,今年将首批试点3家~5家民营银行。呼吁了多年的民营银行终于近在眼前,温州民营企业在申办方面的情况如何?

    周德文:温州资本对投资民营银行情有独钟,一直想进军这一领域,从“老36条”开始就积极申报,“新36条”以后也积极申报,现在也在积极申报。

    据我所知,温州目前已经有20多个团队在积极地进军金融领域,我直接交流过的就有十几个团队,他们都想进入这个领域,现在就等着更加详细的政策出台。现在关于民营银行设立的条例还没有出台,一旦出台,温州的企业就会积极地申报。

    从2010年温州市神力集团、奥康集团等9家知名民营企业组成的中瑞财团上报要求成立“建华民营银行”的申请开始,至今温州商人已多次向监管层提交设立民营银行的申请。

    现在监管层为民营银行的设立撤走了最后的政策性障碍,但是由于管理条例没有出来,这些申请都还在地方政府手上。国务院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设定银行的设立门槛、股东资质、机构撤销等规则,企业和地方政府才能根据法律法规去申报。

    据我了解,目前银监会已经将实施细则上报至国务院,预计“两会”之后才会正式对外公布。

    NBD:2013年底通过的 《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民间借贷的地方法律,这对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有怎样现实的意义?

    周德文:对中小企业而言,融资贵、担保难的问题非常严重。条例颁布就能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这一条例一旦实施,我认为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金融不是单纯的存在,是为实体经济发展而服务,发展民间融资也不是最终目的,以民间融资来推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才是重中之重。《条例》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可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定向集合资金,然后对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投资。对今天仍旧深陷融资困境的温州中小企业来说,这两种融资方式显得弥足珍贵。不仅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还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周德文:

    温州资本对投资民营银行情有独钟,一直想进军这一领域,从“老36条”开始就积极申报,“新36条”以后也积极申报,现在也在积极申报。据我所知,温州目前已经有20多个团队在积极地进军金融领域,我直接交流过的就有十几个团队,他们都想进入这个领域,现在就等着更加详细的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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