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证监会称过渡期仍将推注册制改革 业内呼吁取消“保荐+直投”模式

    每经网 2014-02-23 09:05

    证监会指出,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提高发行审核效率,优化发行审核流程,增强发行审核透明度,公开审核流程及审核意见,发审会过程向公众公开,为向注册制过渡创造条件。

    每经记者  蒙湘林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2月21日的消息,对于有媒体报道新股发行注册制或将暂缓,证监会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改革意义重大。中国证监会正在会同相关单位,积极研究论证推动注册制改革的问题。注册制实施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要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

    证监会指出,在过渡期内,将继续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提高发行审核效率,优化发行审核流程,增强发行审核透明度,公开审核流程及审核意见,发审会过程向公众公开,为向注册制过渡创造条件。

    据了解,新股发行重启以来,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措施也在逐步推行,但随之而来的诸多问题也频频出现,如奥赛康老股巨额转让、券商自主配售存在“关系户”、新股发行三高持续等问题。基于此,由凤凰网组织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研讨会近日也在京举行,相关业内专家对于新股发行提出了诸多建议。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吕随启认为,新股发行的市场化趋向也没有错,但现在的市场化仍然是一个伪市场化,市场化定出的价格是怎么定出来的如果在一个市场上,如果有五个卖菜的,这五个卖菜的是不是其中三个人关起门来讨论一个菜的价格拿出来就是一个菜的市场价格,大家只能接受这个价格,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就是这样子,少数几个券商在保荐加直投下面他们几个关起来定出一个价格,然后就号称是市场价格,这个过程当中,更大范围的投资者,股票的需求方没有起到作用。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表达了相近的观点,他认为,新股发行的“三高”主要是主承销商操控的,由于“直投+保荐”的利益驱动,保荐机构一定会做高发行价、抬高上市价,再加上超额募集还可以获得更多提成和承销费,从而他们会千方百计地制造新股发行的“三高”,如果不叫停“直投+保荐”模式,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会永远存在。

    据了解,在越来越多的新股IPO背后,都出现了券商直投公司与保荐机构同为一家的现象,“保荐+直投”模式已经渐渐成为券商盈利的新选择。去年8月16日,证监会发布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据该份招股书显示,2009年9月29日,公司大股东通鼎集团与华泰紫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华泰紫金以每股4元的价格购入铜鼎集团所持有的通鼎光电500万股,占通鼎光电发行前总股本的2.49%,而华泰紫金正是通鼎光电保荐人兼主承销商华泰证券的全资直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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