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迎来较为深入的规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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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王雅洁 发自北京
“单独两孩”政策迎来较为深入的规划部署。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等。
有消息称,目前已有三个省份向国家卫计委提交了“单独两孩”实施方案进行报备,预计国家层面下月会出台指导文件,然后各地据此修改原有条例或规定推进具体的实施方案。
国家卫计委表示,预计部分省份明年一季度可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届时,符合政策夫妇可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逐步完善生育政策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曾透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稳妥、扎实、有序、依法组织实施。
国家卫计委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指明了方向,也说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一个长期逐步的过程。
卫计委主任李斌指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
虽然“单独两孩”政策已经打开了生育政策的一个窗口,但根据决议草案的要求,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决议草案指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紧随中央的政策部署脚步,个别地区已经悄然展开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公开的信息,目前该省各地正在摸清底数,做好风险评估,做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
接下来,由江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后,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待国家批准后由省人大修订现行的省计生条例,或出台实施“单独”政策的决定。
配套细节须跟上
与“单独两孩”政策紧密联系的鼓励政策,即是施行多年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截至目前,当年“旨在让公众更好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依然仍存在。然而,大多省份三十多年来维持在每人每月5-30元左右的水平。
有人口专家表示,该奖励与“单独”放开二胎以及将来普遍放开二胎的政策趋势“相拧”,到了取消的时候。但对于业已形成的老年独生子女家庭,应提高相关扶助标准,减轻其养老负担。
除了独生子女费的金额问题,发放的形式上亦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在中投顾问高级顾问刘建修看来,“单独二胎”政策已经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和通过,不会存在制度上的障碍。未来地方政府会在国家层面的政策指导下修改计划生育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地方政府应明确单独家庭的概念及考虑不同家庭的复杂情况,一些人口流动大省如广东省等未来的管理难度或略大。
刘建修预估,“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还将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性,表现为一线城市的主动生育意愿不强,而二、三线城市的家庭生育意愿强烈。
因此,地方基层在推进具体实施方案的时候,更须把前期调研做扎实,不仅仅是推进时间不能一刀切,针对人群及落实对象亦不能一刀切,需要有相应的配套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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