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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出台政策为民间投资“松绑开路”

    新华网 2013-09-07 09:1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多设“路标”、少设“路障”。

        资料图片:2002年3月30日,工作人员揭去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有限公司(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牌匾上的红布。

     

        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 邱小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有效落实引导民间投资激发活力健康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松绑开路”,让社会资本释放巨大潜力,为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增添持续动力。

        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主体,鼓励民间投资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意义重大,尤其是民间投资机制活、效率高、潜力大、可持续性强,有利于创业创新、增加社会就业,是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关键。近20年来,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已从30%上升到60%。然而由于有“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的问题,民间投资仍存在有钱无处投、想进进不去的现象。

        依据全国工商联开展独立评估的结果反映,当前,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政策在落实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对政策落实缺乏考核监督,一些法规规章也没有及时作出调整等等。这些都影响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政策效应的有效发挥。

        今年以来国务院已经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信息消费等,可谓“利好频传”。旨在为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营造宽松、公平、高效的发展环境。但政策出台后的关键还得看落实到不到位,如果落实与执行存在问题,再大的“政策红利”也只能是空谈。

        本次常务会议就落实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提出了新的五项要求,再次体现了中央政府要真正向市场放权,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发展理念。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只有切实采取有效办法,确保这些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不放“空炮”,使群众受益,才能体现政令畅通,才能把握住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机遇,才能最终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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