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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败诉官司发回重审 东星40亿资产现转机

    2013-08-29 01:2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陈婷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赵陈婷 发自北京

    4月15日,湖北东星集团、兰世立上诉李军、杨嫚、融众资本投资集团(以下简称融众)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质证。

    昨日(8月28日),东星集团召开发布会宣布,涉及该公司的两个案件日前均被发回重审,两案一审均判定东星集团败诉。其中东星集团诉融众股权纠纷案7月19日被最高法院判定“基本事实不清”,此案曾持续三年,涉及东星集团核心资产项目。

    东星集团方面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诉两案共涉及金额超过4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的东星集团原董事长兰世立,目前已出狱。不过,昨日的发布会上,兰世立本人并未露面。东星集团方面称,对于兰世立的近况目前尚不方便透露。

    两案涉及金额超40亿

    东星集团与融众关于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争议案始于2008年。

    据记者了解,2008年7月,面临资金压力的东星集团与融众约定,东星集团以旗下价值逾16亿元的东盛房地产公司100%的股权抵押给融众集团,由融众分6次向东星集团提供3.15亿的借款。当月,东星集团、兰世立与融众指定的自然人李军、杨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后者受让前者持有的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为3.15亿元。2012年,东星集团曾向湖北省高院申请解除此合同,但在稍后被一审驳回。

    东星集团代理律师陈有西表示,当时东星集团所移交房地产的价值达到16.8亿元,另有东星航空的投资债券1.4亿元,30%股权,价值共计近20亿元。然而,东星集团仅获得了融众约8550万元的资金,远低于双方约定的3.15亿的资金。这就意味着东盛房产近20亿的资产,以8550万的价格卖给了融众。

    陈有西进一步指出,这次股权交易,实际上是一次高利息借款,只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融众希望用东星集团股权做抵押,而兰世立又急需这笔资金挽救东星航空。

    此外,东星集团方面披露,此前东星集团诉湖北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一案,也于近日由湖北省高院裁定撤销此前一审的判决,发回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据东星集团方面透露,上诉两案共涉及金额超过40亿元。其中,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涉及金额超过30亿元,诉湖北钟祥开发总公司一案涉案金额超10亿元。

    东星集团现转机?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东星航空被法院裁定破产,拥有旅游、房地产、公路、航空、电信等多项业务的“东星帝国”迅速崩塌。此后,为了讨要说法,东星集团展开了多轮法律诉讼。

    此外,此前有报道称,东星集团现在唯一的资产是位于湖北钟祥的黄仙洞景区。对此,东星集团发言人兰剑敏表示,东星集团并非完全无资产,这只是公司对外公布的资产,还有一些目前不方便透露。

    东星集团代理律师陈有西表示,如果能将上述两块资产拿回来,东星集团和兰世立完全有可能东山再起,完全有可能把东星集团推向一个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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