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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民间投资11万亿 发改委将细化政策减少干预

    2013-08-06 01:4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民间资本的发展迎来 “春天”,今后行政性阻力将减少。

    昨日(8月5日),国家发改委披露,今年上半年我国民间投资已经完成115584亿元,同比增长23.4%,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63.7%。

    发改委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鼓励民间投资,并且要把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还将及时完善细化政策。

    民间投资“玻璃门”仍存在/

    近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发展速度迅猛。

    根据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的数据,从总量来看,2010年至2012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5.9%、60.3%、61.4%,增速为32.5%、34.3%、24.8%,分别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8.7个、10.5个、4.2个百分点。

    我国民间投资发展呈现出总量比重稳步提高、投资结构逐步优化的特点,仅仅今年上半年,我国民间投资已经完成115584亿元,同比增长23.4%。

    不过,从去年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细则公布以来,有关民间资本面临“玻璃门”的争论就没有停止,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已经颁布了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民间投资36条”。随后在2012年6月底前有关部门出台了42项配套实施细则,同时,20多个省级政府,以及部分市县一级政府出台了本地区的实施办法。不过,即便是在政策的鼓励下,时至今日,民间资本的发展依然面临诸多问题。

    国家发改委投资战略研究所研究员王元京,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在“民间投资36条”出台之后,“从民营企业的反应来看,这些细则肯定是起到作用了,投资环境有所改善,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我觉得这也跟一些审批权力下放有关,毕竟审批权才刚刚开始下放”。

    正如王元京所说,“民间投资36条”对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从结构来看,民间投资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增速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非金属矿采选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民间投资占比分别达到94.5%、89.6%、87.1%。

    但是,民间投资在部分领域仍然存在“玻璃门”也得到了多位专家的认可。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马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间投资所起作用毋庸置疑,但在法律法规未完善前,民资对国家层面的政策仍有所排斥”。

    记者了解到,就目前来讲,金融、电信、石油、城建、铁路等领域,民间资本发展所面临的阻力比较突出,王元京称,“或许是因为这些领域所包含的范围比较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完善。所以这些领域中民间资本的发展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将细化政策减少行政干预/

    当前是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阶段,金融领域和实体领域各种措施的颁布或能打消民资的部分顾虑。

    以能源领域为例,当前石油、天然气等方面都是国有资本起到绝对的主导作用,即便是在已经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页岩气开发方面,目前民间资本也没有拿出足够亮眼的成绩。

    马遥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基建、能源、金融领域是国有资本影响力非常强的行业,能否让民资顺利、安心地引入将直接决定着鼓励民资等政策的成败。然而,由于这些行业垄断格局存在已久,民资的盈利能力很难有所保障,贸然进入恐将“赔了夫人又折兵”。

    针对目前民间资本发展存在的种种问题,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政策、法治环境。

    发改委称,将通过深化改革,为民间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把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创新对民间投资的管理服务,真正确立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激发民间投资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自从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权力的下放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183项行政审批权力,力度之大可见一斑,其中相当数量的审批权力涉及企业发展。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行业专家认为,行政审批权力的下放对民间资本来讲是利好消息,审批权力下放让民间资本进入某一领域更加简单,省去复杂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同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政策相结合,起到联合作用。

    马遥表示,与国有资本相比,民资具有灵活性强、服务能力好等优势,在第三产业中不仅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还能解决众多就业问题,未来民资的投资方向应以服务产业为主导。

    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委还表示,将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及时完善细化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督促地方、部门推出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大项目,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之前虽然出台了细则,但不等于细化,在细则出台之后,还有一些微观的细节并没有实现对接,所以今后采取一种上下联动、里应外合的办法才能逐步推进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的措施。”王元京称,政策颁布之后,最好要继续跟踪试验下去,这样才能保证政策的最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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