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涉嫌组织险企垄断新车保险 湖南4市保险业协会被罚

    2013-07-31 00:59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黄俊玲 发自北京

    7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其新开通的“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公布了12起已查结的垄断案件,其中4起案件涉及保险业:湖南省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张家界保协)、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永州保协)、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常德保协)和郴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郴州保协)因组织当地保险公司从事垄断协议,被处以40万~45万元不等的罚款。

    早在2012年5月,有媒体就已报道了湖南相关市(州)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垄断协议一案,湖南工商局随后启动了对保险行业涉嫌垄断的调查。

    常德等四地保协被罚/

    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12个竞争执法公告中,湖南张家界、常德、永州、郴州四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议案而被处罚。

    以常德保协为例,根据公告显示,该保协在2006年5月12日起便组织当地的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大地保险、中华联合、天安财险、太平财险、华安保险等险企签订《常德市各财产保险公司关于组建常德市新车保险服务中心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组织成立“常德市新车保险服务中心”。该新车保险中心规定,除摩托车保险以外,各成员公司在常德市的所有新车承保业务都必须集中在新车中心办理。与此同时,各家保险明确划分市场份额,如根据常德保协的《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在2007年4月底以前人保财险56%、平安产险9.57%、太保产险6.59%、华安保险6.75%、天安财险6.95%、太平财险3.3%……各家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该公司上年度在当地车险市场中所占份额为基础来划分市场份额。

    此外,《合作协议》还规定处罚机制,各相关保险企业清理撤销与各专业代理兼业代理人的原代理协议,终止其对新车业务的代理授权,并收回了代理协议和有关单证。同时,当地保协还规定,各保险公司下属网点委托代理新车保险业务的,按每保单保费的5倍处以违约罚金,同时扣减当年份额的一个百分点。

    事实上,这四个地区的新车保险中心具备几个共同特点,第一是限制投保渠道,即投保人的新车保险只能在新车保险服务中心(或叫新车保险服务超市)办理,不能通过保险公司的电销、网销或者其他渠道购买;第二是新车保险中心会给各家保险公司划分市场份额。

    工商管理部门认为,常德保协组织达成垄断协议《合作协议》不仅严重限制新车保险市场的竞争,而且损害了投保人等消费者的利益。上述垄断协议还损害了保险中介代理商利益,垄断协议实施期间,16家保险企业一律停办了新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此次湖南工商局开出的罚单为:常德保协处罚45万元、郴州保协45万元、张家界保协40万元、永州保协40万元。

    事实上,除了像常德保协、永州保协、郴州保协一样组织当地保险公司垄断新车保险业务外,张家界保协还计划组织当地保险公司垄断旅游车辆保险业务。

    据湖南工商局查实,张家界保协在2012年1月份组织当地主要财产保险公司达成了 《张家界市场旅游客运车辆保险服务中心组建及运行协议》,旅游保险中心计划采取主经办模式下的统一共保方式,即该中心为唯一指定的承保旅游客运车辆保险的经办网点,并约定了罚款、停单停份额的处罚措施。

    在市场份额方面:人保财险占32.6%、平安产险29.0%、太保产险7.0%、大地保险7.0%、华安保险9.0%、天安财险5.4%、中华联合5.0%、安邦财险3.0%、国寿财险2.0%,而国寿财险并未在协议中签字。不过,该方案遭到了当地旅游运输企业的反对,再加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该方案最终未能实际履行。

    新车保险中心被叫停/

    湖南保协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认为,新车保险中心实际上是一种便民的举措,因为在新车保险中心的保险公司比较多,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同时他也透露,现在湖南各地的新车保险中心基本上都撤销了,新车车主可以随意选择投保渠道。

    据了解,2000年以前车险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恶性价格战严重。出于保险业自身规范市场的需要,2000年6月5日,西安市在国内率先成立相关共保办公室。此后,青岛、成都、武汉等地相继成立类似的新车共同体联盟,各保险公司的新车业务集中在新车保险中心内办理,其他机构、网点一律停止自行办理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新车承保业务。据了解,曾经的新车共保模式由各家保险公司统一销售保单、统一支付手续费、统一费率、限定新车保险份额,各家大小保险公司各分“一杯羹”,这种做法虽然对遏制车险价格恶性竞争起到了一定作用。不过,由于新车保险被“共保中心”独家垄断,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2008年12月5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做好机动车辆保险承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个别地区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以组建“新车共保体”等形式,对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行分割或分配。通知称,此举是为贯彻《反垄断法》的要求,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监会表示,对于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业务,各财产保险公司要按照自愿投保原则,保障投保人的自主选择权。正是在此背景下,各地的新车共保中心被陆续叫停。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保险专业律师李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认为,一方面这种新车保险中心垄断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另一方这种新车保险中心也不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由于少数老牌保险公司发展比较早,服务能力比较强,明确划分市场份额会使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空间受到挤压,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

    目前一些地方的新车保险中心仍然继续运营,李滨认为,保监会已经明确叫停的情况下,仍存在新车保险中心说明现行的保险监管存在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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