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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税收大幅“负增长”国税总局官员开“四药方”

    2013-07-03 00:48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吴丰恒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吴丰恒 发自北京

    继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曝出今年前5月财政收入大幅 “负增长”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称,今年前5月内蒙古出现了“税收收入连续较大幅度负增长”现象。国家税务总局调研后认为,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经济增速放缓、资源类产品需求和价格持续下滑,以及新建项目留抵较大和短期内无法实现税收所致。

    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近期组织的一次内部学术研讨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税务问题专家郝如玉指出,全国人大财经委近期审议去年财政决算和今年上半年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今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有可能进入“个位数”增长阶段。

    郝如玉表示,政府财政收入放缓并不一定是坏事,应对财政收入增税放缓,加税收、增赤字、发债务都存在不利影响或风险,政府应想办法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政府投资”等支出。

    内蒙古财政收入负增长/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数据显示,截止5月底,鄂尔多斯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18.5亿元,同比降低15.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0.3亿元,同比降低10.5%,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142.7亿元,同比降低19.1%,上划自治区税收收入完成25.5亿元,同比降低24.8%;财政总支出累计完成133.8亿元,同比降低17.4%。

    6月24日至27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丘小雄亲自带队到鄂尔多斯调研,会见了神华集团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等5家煤炭企业代表。国家税务总局调研发现,鄂尔多斯市是内蒙古重要能源产业基地,但由于税源结构单一,税收下降的问题更为突出。实际上,今年煤炭市场不景气,直接影响到鄂尔多斯财政。

    不仅鄂尔多斯,国家税务总局指出,今年前5个月整个内蒙古自治区税收收入连续较大幅度负增长。

    开出“四药方”应对/

    面对财政收入下降、税收执法风险显现局面,丘小雄指出,内蒙古税务部门应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要坚决制止收过头税、税收政策不落实等行为,同时防止有税不收。

    二、加强对重点税种、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税源监控和经济税收对比分析,特别是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商业增值税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企业所得税与利润等不匹配的原因剖析。尤其要加强税收风险分析,有效指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三、要在分析基础上制定科学统筹规划。丘小雄表示,在制定规划的时候要站在今年想明年,立足税收看经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规划完成任务。

    四、围绕税收征管的重点方面和薄弱环节,落实好加强各税种征收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堵塞漏洞,挖掘收入潜力,提高征收率,加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力度。

    严控“三公”消费/

    在2013年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国际高峰论坛上,郝如玉向包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内的与会者表示,全国人大财经委近期审议去年财政决算和今年上半年财政经济的运行情况发现,相对于近年来两位数的财政收入增长,今年财政收入可能进入“个位数”增长阶段。

    郝如玉认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是 “客观的事情”,“随着我国GDP盘子越来越大,收入的盘子也越来越大,增速不可能永远保持两位数。如果我们有过高的增长率,对企业和老百姓的收入增长都将产生负面的作用。”

    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现实下,政府决策主要可归结于两类,一是增加收入,二是控制支出。

    “钱不够花了,征收过头税、发债和增加财政赤字,这些都是不可取的行为。”郝如玉认为,“另一种选择就是控制支出,我觉得走这一条路是比较正确的。一些不必要的支出,我们要把它严格控制下来,比如近几年严格控制的‘三公’支出、行政经费的支出。楼堂馆所的支出比‘三公’经费还要大。另外是政府投资的支出,特别是投资经营性的支出,往往效益不太好,这块也应该控制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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