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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规定转户农民可自愿出让房屋或宅基地

    每经网 2013-03-13 07:43

    每经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一向以大胆创新,先行先试著称的广东省,再次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3月11日,广东省政府公开发布了《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该规划表示将加快推进广东省城镇化建设,全省城镇化率每年以0.8%的速度递增,到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70%。

    除此之外,该规划明确“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

    允许转户农民转让房屋和宅基地的表述,引起外界关注,这是广东省第一次用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农村土地可允许自由流转。

    对此,专家解读称,尽管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表示,没有细则,但广东省在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获得土地收益方面的改革步伐“相当大胆”,在国内尚属首次,是对土地制度的大突破,其意义影响深远。

    广东城镇化规划出台 2015年镇化率将达70%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围绕国务院提出的“城镇化发展”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两个方向,广东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城镇化发展的“十二五”规划。

    作为全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位居前列的广东省,截至2010年底,全广东省常住人口达10440.94万人,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66.2%,比“十五”期末提高了5.5个百分点。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发展,《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

    全省城镇化率每年将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70%,继续稳居全国前列。

    此外,广东省也是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但异地务工人员分享城镇化成果程度偏低。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受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影响,大量异地务工人员未能随着城镇化进程融入当地社会,无法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削弱了他们对所在城镇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和谐发展。

    为此,广东省将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降低城镇在就业、教育、社保等方面的准入门槛,以县(市)城区、中心镇为重点,切实加大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力度。

    “现在城市存在人口回流现象,很多城市人口没有转户享受不到城市待遇,这个政策对于城市人口稳定有帮助。”对此,深圳房地产内参总经理尹香武称。

    广东率先“第四次土地改革” 农村土地流转首次列入发展规划

    城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人担心,仅仅简单地采取户籍制度改革,将农民身份转化为城市居民,并不能有效农民进城后的就业和收入问题。

    至少在城镇化和农民土地房屋处理上,具有逻辑关联性。一方面,推进城镇化需要打破城乡二元分化的户籍制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增加转户农民进城后的收入,而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最大来源则是转户农民在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

    “以前我们讲城镇化都是半城镇化,农村人在城里生活居住,但是农村还有土地房屋,资产转移不过来。过去很多人担心农民把地卖了,回不去怎么办,这是很大的担忧。”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土地改革研究组长赵新平认为。

    眼下,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成为制度性改革的重点方向,而如何创造条件为民增收,成为制度设计的重要方面。

    在《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广东省明确称,加快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配套制度改革,完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处置、城乡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等方面的具体配套政策,建立转户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允许转户农民可自愿流转土地、房屋和宅基地的表述,引起业界和专家的深入解读和讨论。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称,“这个提法相当超前和大胆,在国内还没有”。

    赵新平则对广东省的做法表示赞同,他认为农村原来没有土地兼并买卖,土地流转不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

    然而,对于农村土地自由流转的讨论由来已久,但值得注意的是,全国其它省份并未明确相关政策,广东省走在前列。

    实际上,与城市正常的土地、商品房交易市场相对应,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区,兴起了一种地下交易黑市。“农民私下签约买卖房屋,事实上已经形成,市场大到无法取缔,无法取缔还不如承认它”,尹香武认为,广东省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农民可自由流转土地,实际上是再一次土地改革。

    尹香武称,如果说解放初期的土地公有化是第一次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以后的使用权出让和土地承包制是第二次土地改革、征用农地城市化是第三次土地改革,那么广东省允许转户农民可自愿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和宅基地就是第四次土地改革。

    农村土地自由流转释放供应 将影响房地产市场

    尽管如此,广东省允许农民自由流转土地依旧停在概念层面,具体措施仍未明确。

    但对于广东省明确转户农民可自由土地房屋流转,赵新平分析称,“目前没有细则,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表述,下一步就是落实具体细则的问题。”

    但《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表述中,并没有明确转户农民承包地、房屋和宅基地可自愿流转的范围。

    对此,赵新平担忧:“允许农民卖房可以,但是如果城里人去买,并改造建成别墅就麻烦了。这其实有一些风险在里面。”

    赵新平称,理论上鼓励农民从农村脱离出来,让他把该拿的资产拿走,这个方向是对的。而城镇化以后,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应该减下来。如果城里人去购买转户农民的宅基地建别墅,将使得农村的建设用地量减不下来。“就变成中国式的美国郊区发展道路。”

    因此,赵新平认为,这个市场应该怎么建立是一个很大问题,而现在只是一个理念,后续政策如何考虑还有很多问题。

    对于允许转户农民自愿流转土地、房屋和宅基地,从房地产市场的角度分析显得更为乐观。他认为,原本农村“呆滞”的土地变成了可流转的资产,原来贫穷的农民瞬间可以拥有数百万资产,要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就没有问题。

    而另一方面,农村土地和房屋可自由流转,也扩大房地产市场土地和房屋供应量,释放了新增供应,使得房地产市场体量增加。“释放出来以后,房价也会得到控制,这种力量是市场的力量。”尹香武认为。

    眼下,广东省关于农村土地自由流转的改革实践只是迈出了第一步,后续具体政策仍然需要智慧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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