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梅俊彦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梅俊彦 发自深圳
现年76岁的张女士 (化名)反映,2011年1月份去广州番禺丽江花园周边一银行网点存钱3万元,被银保销售经理“误导”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的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
张女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销售人员当时宣称该保险跟存款类似,想取就取。近日,张女士到国寿“取款”,被告知办理退保的话,只能返还“现金价值”和分红,总额低于本金。
张女士于是向媒体投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寿和张女士处了解到,双方昨日(1月31日)上午已达成协议,国寿承诺退还本金,春节前到账。
新型存款送保险?/
根据张女士的回忆,2年前她到银行是准备做3万元的一年期定存,在柜台前面遇到了一位称帮她办理存款的银行保险销售经理。该女士表示,如果在她这里办理存款,还可以给张女士一份保险,张女士欣然答应。
“我当时都75岁了,我说我年纪大,身体不好,不知道哪一天走,所以不想存那么久。”张女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销售经理当时表示存2~3年都是可以的,没想到拿到表格一看,期限是6年。
中国人寿网站显示,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客户提供生存保障和身故保障,客户还可以通过分红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保险期间分为5年、6年和10年三种。
“我对她说,我肯定活不了6年,我身体很差的,有10多种病,不能活那么长。她说没事,2年、3年都可以,想拿就拿,跟定期是一样的,可以拿分红,还可以多一份保障。”张女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张女士指出,当时她根本没看懂手头的表格,糊里糊涂地就签字购买了。张女士的儿子吕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她母亲脑海里头,这是一种新的存款,可以送保险。
“客户经理推销产品的时候,没有如实告诉我母亲产品的情况,只讲分红和保障,没有讲清楚退保的风险和分红的不确定性,误导了我母亲。今年1月份,我母亲去保险公司取钱,被告知提前取钱不但没有利息,还要倒扣2000元。”吕先生说。
国寿承诺退还本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国寿一位保险代理人咨询,该代理人表示,如果购买了6年,第二年退保不划算,因为只能退“现金价值”和分红,另外还需要扣除一定的“管理成本”,最后退还的金额一般会低于本金。该代理人建议,如果继续用资金,可以启用该产品的贷款功能。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现金价值表来看,以每1000元标准保费为标准,1年度末的现金价值是905元,2年度末的现金价值是931元,3年度现金价值是960元,到5年度末现金价值为1022元,6年度末现金价值为1057元。
因此,张女士在2年度末退保的话,按照3万元的保费来算,只能退回2.793万元。根据国寿官网的产品介绍来计算,如果张女士不退保,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将获得身故保险金3万元,合同终止。张女士不幸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可获得身故保险金10570×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终止。
根据张女士的《保险单》来看,保险期限为6年,保险金额为31710元。吕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致电国寿咨询分红,算下来还不如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一位业内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必须问清楚退保等相关事宜。“有时候你问保险代理人退保怎么办?他们会回答退现金价值,有些险种的现金价值是很难算的,甚至一些保险代理人自己也搞不清楚,很容易发生误导。”
国寿相关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得知张女士的投诉之后,就马上转交给广州的公司处理。从2年前的录音来看,银保销售经理在销售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客服当天(2013年1月30日)就跟张女士取得联系,当天下午派银保部经理约见了张女士,昨天上午达成了调解协议。
吕先生昨日(1月31日)下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张女士的确在上午已跟国寿达成协议,国寿将在春节之前返还张女士本金,并且送了张女士春节礼物。吕先生对国寿的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我们按照客户的要求,对投保的情况,进行了全额的补偿。其实张女士发现了这个问题以后,直接打客服电话我们也会处理。”国寿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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