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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树清:正研究成立专门机构代理散户诉讼

    上海证券报 2012-12-10 10:09

    证监会正研究可否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由其出面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并代理投资者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12月6日到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率调研组赴江苏、上海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参与公司治理难的问题,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可否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由其出面购买上市公司股份,并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郭树清一行在此次调研中现场考察了两家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与江苏、上海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者代表分别举行了三场座谈会,听取了参会代表对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在南京苏宁电器召开的公司治理座谈会上,郭树清表示,良好的公司治理与成熟的资本市场互为前提。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中国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起步建设不过20多年,上市公司治理领域存在很多问题,“请大家敞开思想,坦率地提出来,大家一起研究和解决,对证监会有什么意见、要求、甚至批评,也请不要客气”。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郭树清表示,机构投资者应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通过经常参加股东会、推选董事等途径,促进上市公司决策机制的完善,督促上市公司提高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切实使股份制的制度优势真正发挥出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座谈会后,郭树清一行重点就“三会”议程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备、议题设置和议事规则是否符合公司法要求等问题,在苏宁电器进行了认真了解。“民营企业、家族企业改制上市后,就已经是社会企业、公众公司了,必须要具备强烈的企业公民意识,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出法定权利的随意干预,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市场。”郭树清说。 在南京凤凰出版传媒公司召开的公司治理座谈会上,有个人投资者代表提出,虽然证监会制定了很多规定,但个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实际很难,能否建立一种代理人机制。对此,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可否成立一家或几家机构,由其出面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一定多,但是可以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针对有证券公司代表提到,要严厉打击各种造假行为,特别是无中生有、无事生非的恶性事件,加大对控股股东、“董监高”的监管和问责力度。郭树清明确表示,证券法对包装上市、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得很清楚,今后一定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维护好市场的公平正义。 在上海地区部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座谈会上,郭树清听取大家发言后表示,这些市场关注的问题,有的是体制机制性问题,有的是金融技术创新的问题,有的则是执法监管的问题,总的来说是发展中的问题,还是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去解决。 郭树清说,十八大要求,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既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很高要求。“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条件成熟的抓紧实施”。 他还指出,对中国资本市场充满信心,不是空洞的口号,更不是说教,而是有着多方面的根据和理由。无论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制等宏观领域来看,还是从市场的结构、基础、技术条件和监管环境来看,所有方面都在持续向好,各种问题都趋于改善和化解。相信各种积极因素的能量会持续长久地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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