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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推三大措施 促债券品种创新

    证券日报 2012-11-30 08:51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包兴安

     

    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自12月10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包兴安

    昨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细则自12月10日起施行。这是深交所近期提高债券市场效率,夯实债券市场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深圳债券市场将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此次细则的发布,标志着债券交易制度完善的几项重点工作将正式实施:一是提高债券质押式回购效率,实现当日买入、当日申报质押债券,当日可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或解押,当日申报解押债券,当日可卖出或再次质押;二是统一债券回购品种,丰富债券回购质押券种类,增加可转债作为质押券进行回购交易;三是完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实现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核算。值得一提的是,《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涵盖了现有上市债券的现券、回购、大宗交易的交易申报、成交及信息披露等内容,方便投资者更系统、全面地了解深交所上市债券交易制度。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债券交易品种、交易主体逐渐丰富,深圳债券市场不断发展。截至2012年10月底,深圳市场上市债券总数达到350只,托管面值1511.15亿元,其中公司债今年截至10月份新增上市56只,募集资金523.30亿元,公司债总数达到111只。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提升深圳债券市场效率,去年以来,深交所加大了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努力打造品种丰富、便捷高效的债券交易平台,启动了多项债券交易制度建设工作。其中,公司债交收周期调整已于今年9月上线,公司债券的交易交收效率明显提高。

    细则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便捷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活跃深市债券交易,也为深市债券产品留出了未来业务创新的空间。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深市债券产品创新,加快研究推出深市债券市场指数产品,丰富债券交易品种和方式,不断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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