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实习记者 王雅洁
昨日(11月20日),卫生部发布《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公告》,表示将面向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等征求包括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食品中污染物及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限量等基础标准、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基础标准等。
今年9月,卫生部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中存在多重标准,这些标准往往交叉、重复、矛盾,对食品安全监管颇为不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截至到2015年底,我国将完成5000余项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工作。但此内部人士透露,标准清理面临经费不足的困境。
昨日,一名参与标准清理、制定的工作人员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立项征集与清理工作并无绝对的因果联系,但此次立项征集将对正在进行中的清理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专家组会根据社会建议,调整清理的重点和次序,而且由于财政经费依旧不足,标准清理会根据需要,选择重点,有所选择进行清理。
当记者追问,今年9月的财政预算是否已经明确具体的经费数额时,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并表示就算经费不足,年底还会有一次经费筹备,“肯定能保证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工作上,卫生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的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
卓创资讯分析师孙光梅认为,当前食品安全良莠不齐,行标或国标,甚至是企业自己的标准等不一而足。大企业与小企业的标准又各行各的路。她指出,以食品添加剂为例,在增味剂方面,味精企业大小不一,有一些小食品生产厂家会用比较便宜的小品牌的货,而且还存在一些代加工行为,市场情况比较混乱。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固然重要,但仍“面临难以监管的问题”。她认为,对于企业来讲,地方政府仍是保护伞。目前我国食品生产属于“分段管理”,所谓的监管部门看似繁花,但实际由于生产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等特点,执法形势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完全不利于全程监控。“食品安全监管处于真空和被动状态,工作多以”突击“和”救火“的形式展开,这种局面要加以改观。”她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