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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雪: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任才能对市场有信心

    证券日报 2012-09-27 08:46

     

    9月26日,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邀请,曹远征、王巍、管维立、巴曙松、王珠林、武立东、陈甦等7位知名独董和专家学者,就上市公司独董的选聘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最佳实践进行深入的交流与研讨。受邀到会的资深独董分别来自法律界、投资界、学术界等单位。他们从独董制度专业化、制度化、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中上协执行副会长李小雪在总结“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最佳实践活动)的意义时指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要建立在对公司的信任之上。充分发挥独董、监事会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的作用,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

    座谈会上,经济学家、资深独董曹远征建议,应该针对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对独董制度进行调整,例如创业板独董制度需要创新,其设计、遴选方面的标准要与主板不同,否则会妨碍创业板的创新与创造热情。

    王巍现为力帆股份(601777)等公司的独董。他在总结自己作为独董的实践经验时指出,负责任的独董应该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目的,不断地提出问题,不能回避问题。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名誉董事长管维立就独董履职要求提出4项建议:统一制定独董信息服务基础要求和详细的文件清单,进一步落实独董到公司现场工作的要求,统一制定独董集体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生产经营进行巡检的办法,要求独董在公司和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不在场的条件下定期会见公司管理层成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巴曙松总结了自己在海外上市公司里当独董的经验。他建议针对独董的考核、培训应更加市场化;对一些尽职勤勉并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独董,应该建立一种正向激励机制。

    银华基金(博客,微博)董事长王珠林结合投行工作中的独董案例指出,中上协成立后,可以考虑建立独董专业委员会,同时建立独董的诚信记录,对其实行评价,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武立东利用翔实的数据论证,独董制度作为一项舶来品,本土化的嫁接已经成功,许多上市公司设立独董的数量占比已经超过法定的1/3。

    陈甦现担任中国平安等公司的独董。他认为独董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市场安慰剂”,能够建立起投资者对投资标的的安全感。独董应在财务审计、关联交易、合规经营方面发挥独立监督作用,而减少在公司业务方面的商业价值判断。

    李小雪在交流中谈到,独董在公司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实践问题。上市公司数量庞大,行业众多,独董和监事会的具体实践也各有不同,通过组织“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活动”,将各种意见、建议以及好的做法总结、归纳起来,加以丰富、完善和提高,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现行制度改进,这种做法非常有意义。

    “投资者对公司要有信任感,才能建立对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这个信任感从何而来?要来自于不断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来自于现有的自律组织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他强调。

    本次座谈会是倡导最佳实践活动的第二场独董专场座谈会。该活动是在中国证监会的支持和指导下,由中上协组织,以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为切入点,通过征集公司治理最佳实践、交流研讨、培训传导、调查研究和总结推广等五个环节,探讨增强公司治理的实践性、适应性和科学性,宣传、普及、推广上市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促进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成熟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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