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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大米”试验 荫士安10年为他人作嫁衣?

    每经网 2012-09-21 22:28

    10年来荫士安一直在既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金,又拿美国NIH的资金,为“黄金大米”预实验?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浙江 

    王茵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处处长,美国塔夫茨大学教授汤光文关于“黄金大米”试验的中方PI负责人之一,也是这次争议论文的第四作者。在近日接受央视采访时,王茵承认2004年在浙江仙居所做实验是“黄金大米”实验的“预实验”。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王茵所称的预实验,即“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的研究,从2002年开始,荫士安与汤光文就类似的实验早在2002就在开始做。

    10年来,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荫士安一直在既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资金,又拿美国NIH的资金,为“黄金大米”预实验?

    前期试验 从老年做到青年再到儿童

    据王茵介绍,浙江医学科学院和汤光文2004年签订了合作协议,项目明确写明将用黄金大米来测试中国儿童的维生素A转化效果,荫士安和王茵是中方项目组负责人。

    同年,汤光文、荫士安、王茵等人在浙江仙居组织了前期实验,但这个实验并不包括黄金大米。

    “荫士安承担了这样的一个项目,实验流程跟汤光文需要做的一样。其实这可能正好解释了他们为什么要合作。”清华大学生物化学硕士、美国普度大学食品工程博士、现在美国从事食品研发工作的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道。

    王茵则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坦诚,浙江仙居试验是汤光文黄金大米试验项目在中国的前期试验,“2004年这个项目主要是以美国NIH合作项目预实验为目的”。

    在浙江仙居前,汤光文以及荫士安等还在山东开展过类似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的人体试验。

    荫士安发表于《卫生研究》2007年7月第36卷的论文《菠菜中β-C 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显示,他们曾在山东省济宁市的三个自然村募集195名成年(40~60岁)男性,最后筛选出l0名健康者进行了实验。论文显示,作者还包括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王茵。

    根据论文内容设计,稳定同位素标记的实验补充物为生长于25% 重水( H10)营养液的菠菜,“重水就是水中的氢被氘取代了的水。氘是氢的同位素,用氘标记,才能在血样中检测含量。”云无心向记者解释称。

    该论文明确,所用氘标记的菠菜也是汤光文从美国携带,血清样品的分析于美国Tufts大学实验室完成。

    而记者注意到,荫士安等在对部分中老年农村居民进行了β-C胡萝卜素转化维生素A效率评价的基础上,再对1O名农村中青年志愿者进行了β-C胡萝卜素转化维生素A的实验。

    巧合的是,黄金大米工程负责人Adrian Dubock向国内媒体出示的资料称美国塔夫茨大学在中国先后进行了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试验标注地为山东和湖南,而实验所涉及到的关键人物,同样为汤光文和荫士安。

    9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向山东济宁市卫生局求证,得到的回复是,山东济宁成人试验未涉及黄金大米, 济宁市相关部门将继续组织人员展开进一步调查。

    对于前述试试验中所使用的菠菜和“黄金大米”,均系重水浇灌。一位生物学研究人士向记者介绍称,这种试验标记方法用在动物身体比价常见,而用在人体上,这种标记的安全性截止目前还没有定论,不排除实验过程对身体带来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据可查询的公开资料显示,汤文广与荫士安等最早介入中国试验是在1996年9月,当时在山东省泰安一家幼儿园,选择两个班健康儿童共41名,补充黄绿色蔬菜组(干预组)和常规蔬菜组(对照组)以此来测定总体内VA贮存是否受富含类胡萝卜素蔬菜撮入量的影响。

    多重资助   伦理审查现“顽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发生在2004年浙江仙居县的试验既享受到美国NIH资金的项目,同时又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33万元,而据央视调查获悉,该试验在中国的实验费用就高达17万美元,

    荫士安试验项目享受多重资助或并非偶尔做法,《每日经济新闻》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显示,山东济宁成年人试验资助金额为19万元。试验论文透露,该试验除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No.30271121),同时还属于浙江省科技厅项目(No.2005F13026);浙江省卫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而第一作者王杰则在博士论文的致谢辞还透露,该项目还得到了Nestle FOUNDATION(NO.58—1950—707),以及USDA ARS Grant(NO.58—6250—6-001)资金的资金资助,其中USDA ARS Grant为美国农业部农业研究局。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认为称,上述发生在浙江仙居和湖南衡阳的涉及黄金大米的试验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进行审批或者备案,应属于“不合法”试验

    云无心则称,这次黄金大米实验,按照中国目前的规范,到底浙江省医学科学院通过的审查是否可以在“过期”之后还用?是否可以在审查批准地之外的地方使用?更重要的是,在执行审查后的实验流程中,是不是保证了每一条都得到落实?比如实验目的、内容、受试者得到的益处、可能承担的风险、采取了什么方案减小这些风险?这些内容是不是清楚地传达给了受试者等,这些问题都值得质疑。

    而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此次黄金大米试验风波也折射出目前临床医院科研的“顽疾”,伦理审查不“严肃”。

    云无心针对此次“黄金大米”试验认为,“国内的情况不仅是审查,还有审查之后的执行问题”。

    “国际上使用人体进行医学临床试验必须先经过伦理审查,否则论文发不出来,而实际上,在国内并不够重视”,周子君称。

    “我国生命科学研究迅速发展,生命伦理学研究却相对滞后。这种不匹配状况,将影响到我国科学家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领先课题研究,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现任卫生部长、时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的陈竺早在2004年上海交大举行的《生命伦理学》首发式暨学术报告会上就呼吁到加强生命伦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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