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韩寒反称不知情不赞同关闭百度文库

    2012-07-13 01:05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韩寒告百度案持续升温,在双方拒绝和解且庭审结果还未出来的情况下,韩寒的态度却发生了戏剧化的转变。

    昨日,韩寒发布博客声称:与作家维权联盟在诉求方面有一定的差距。其并不赞成作家维权联盟提出的关闭百度文库诉求,同时,他建议作家维权联盟与百度能够探讨出更好的解决方法、和解双赢。

    在7月10日进行的 “韩寒状告百度文库侵权”案审理中,韩寒代理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关闭百度文库、要求百度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76万元等。

    昨日韩寒却表示,自己并不赞同关闭百度文库。

    他表示,自去年加入作家维权联盟,并全权委托作家维权联盟处理相关版权事宜后,具体的诉讼对象和诉求都由作家维权联盟决定,并没有参与任何细节。

    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该维权联盟已经与韩寒签订了全权授权的委托书,而关闭百度的决定是作家维权联盟所做的决定,韩寒应该服从联盟的决定。

    据贝志城透露,韩寒起诉百度一案不会进行二次开庭,法院将直接宣判,作家维权联盟对判决非常有信心。

    当《每日经济新闻》问及作家维权联盟与韩寒所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有关委托事宜的条款细节,贝志城则表示,这是与韩寒个人的事情,没有义务对公众公开。

    据贝志城透露,作家维权联盟起诉百度侵权共代理了三起官司,除了韩寒以外,还同时提交了作家慕容雪村、河马的诉讼请求,均包括关闭百度文库。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刘铭表示,作家维权联盟与韩寒之间属于合同关系,而法院立案的依据是授权委托书,只要授权委托书上有韩寒签字,法院就认可。

    一般来说,如果是全权授权的话,诉讼的变更、放弃和解必须要本人同意。

    不过,在知名律师江锋涛看来,授权是单方的法律关系,即使韩寒与作家维权联盟签订的全权授权委托合同,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但是如果代理人的行为与被代理人意志不相符合,韩寒可以选择撤销授权。

    “此次起诉百度的请求是通过新闻报道得知,之所以通过博客发表声明,是因为自己对于作家维权联盟提出的诉求存在一点意见分歧。”韩寒表示。

    不过,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11年9月韩寒第一次起诉百度时,已要求赔偿11.3万元并要求百度方面关闭文库。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百度方面也曾在去年12月底与韩寒的经纪人路金波进行了深度的沟通,韩寒现在对外声称其并不知情或不符合现实情况。

    除了诉讼请求,《每日经济新闻》发现,韩寒有关版权索赔金额也由11.3万元升到76万元,贝志城进一步指出,作家维权联盟的赔偿金额是按照作者书纸稿酬的十分之一作为互联网侵权的赔偿标准。

    对此,江锋涛认为,作家维权联盟这种以公司为实体的非盈利机构实际上在法律主体上就是一个代理公司,而韩寒等作家虽然作为联盟组织的成员,签署了全权授权委托合同,但是往往并不知情其背后所包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而导致了代理公司作出违背被代理人意志的行为。

    针对上述事件,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致电韩寒、路金波,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此外,百度方面也拒绝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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