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信用保险不仅可以为企业防范转移信用风险,而且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完善融资途径。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听 发自上海
每经记者 李听 发自上海
昨日(7月5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确定七家保险机构为2012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助项目承办保险机构。
上述七家保险机构包括: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据悉,以上名单是在经过保险机构自愿申报、主管部门资格审定及对外公示程序之后确定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性担保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政策实施三年来,在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难、扩大信用销售、活跃市场流通、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财政部和商务部下发了 《关于2012年支持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江苏等12省(市)继续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工作试点。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可以弥补企业在国内贸易过程中,因买方破产或买方拖欠货款而遭受到的应收账款损失,可以有效化解企业国内贸易应收账款的风险,帮助企业合理选择贸易伙伴,减少坏账准备,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事实上,信用保险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避险工具。
业内人士表示,因信用问题,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例如,国内企业间的拖欠账款达1600亿人民币;逃避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达1800亿人民币;投保信用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专家认为,信用保险同样可以支持国内贸易的发展。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信用销售相对滞后是中国消费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制约信用销售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信用环境较差,缺少风险防范机制。而内贸信用保险不仅可以为企业防范转移信用风险,而且有助于加快资金周转,完善融资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补助政策首次采用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同时取消了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额外补助,降低了作为投保方的中小商贸企业注册资本金上限 (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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