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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正式批复前海先行先试 细化政策暂无时间表

    2012-07-04 01:20

    这些政策包括金融、财税、法律、人才、教育医疗、电信等六个方面共22条具体措施。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被寄予厚望的前海先行先试相关政策终于正式揭开了面纱。

    昨日(7月3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这些政策包括金融、财税、法律、人才、教育医疗、电信等六个方面共22条具体措施。其中,关于金融的相关政策有8条具体措施。

    《批复》称,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前海管理局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的主要工作正在细化研究落实政策。相关的细化政策正式出台暂时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前海未来的规划是要做成一个“现代服务业的示范区”。

    六大方面先行先试

    在《批复》六大方面的措施中,最引人关注的,是8条金融方面的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具体包括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探索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设立前海股权投资募基金等内容。

    《批复》还提到对前海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及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3条财税政策;探索香港仲裁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等2项法制方面的支持政策;允许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范围限定在前海内)等4条人才措施;以及医疗教育和电信支持的几条具体政策。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此前曾表示,这6个方面的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了前海比特区更特殊的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奠定了打造深港趋同的国际营商环境的基础条件。这一政策体系的确立,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前海开发开放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前海开发开放的独特地位。

    前海管理局相关人士指出,这些政策的批复,为前海下一步规划建设打下了很好基础。前海管理局各部门人员都在“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工作一直在推进。目前前海管理局正在研究怎样将这些政策细化落实,研究之后将要上报等待批复,具体的出台时间暂无时间表。

    探索跨境贷款

    对于此前大家热议的跨境贷款,此次的批复为,“支持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积极研究香港银行机构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因香港贷款利率较内地贷款利率低,香港的人民币贷款无疑对内地企业有较强吸引力,而香港的大规模人民币资金池也能有更好的出路。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香港的人民币存款已经达到了5539亿元,而人民币贷款余额由去年年初的不到20亿元增加至年底的308亿元。

    张晓强此前在香港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整个国家来讲,政策取向总会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前海作为整个国家在现代服务业先行先试的区域,应该在这些方面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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