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福州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及其职工这一比例为各12%。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2012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上一年相比,2012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上调了3497元,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上调了2098元,缴存基数下限仍维持上一年的水平。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12年度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8000元,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0800元。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12年度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5%;其他单位及其职工最高缴存比例为各12%,最低比例为各5%。
据介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之和。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中央驻闽单位职工限高2700元,其他单位职工限高1296元。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中央驻闽单位限高2700元,其他单位限高12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