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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称陈鸿道行贿案被撤销 广药:将拿铁证击碎谣言

    每经网 2012-06-21 23:37

    已经在“王老吉商标”仲裁之后开始部署推出自己的新产品开始新战略的加多宝和广药集团,日前又针对陈鸿道案件是否被撤销及仲裁程序违规问题再起争议。

    每经网6月21日北京、广州电 赵春燕 每经记者 李亚蝉 发自北京、广州

    王老吉商标案再起波澜。已经在“王老吉商标”仲裁之后开始部署推出自己的新产品开始新战略的加多宝和广药集团,日前又针对陈鸿道案件是否被撤销及仲裁程序违规问题再起争议。

    今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加多宝官方称,在开庭前一天,即6月20日,鸿道集团收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通知,已撤销陈鸿道案件,并表示,在本次仲裁案中程序方面出现有诸多违规细节。

    陈鸿道的行贿案追溯到1997年,当时,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2002年至2003年间,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租赁时限延长至2020年。

    但广州医药集团认为,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是在收受贿赂后,才签订商标租赁时限延长协议的,因此,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到期。李益民案在2005年7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收受贿款人民币20.9万、港币329万、美元2.5万,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12月29日,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据此,王老吉商标案的核心焦点是,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鸿道集团陈鸿道是否向李益民行贿,而根据最新消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通知撤销陈鸿道案件。故加多宝方表示,王老吉商标案存在“翻牌”的可能。

    “从仲裁结果看到,两份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是基于两个前提,即陈鸿道行贿事实成立,且行贿事实与补充协议的签订有因果关系。但随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撤销对陈鸿道的侦查,标志着陈鸿道行贿行为不成立,也或许意味着,两份关于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的补充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加多宝方在公开资料中做出如上表述。

    关于鸿道集团广州人民检察院已经撤销陈鸿道行贿案的说法,广药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倪依东日前曾向本报称“经查实,次为假消息。”并表示,将在下周“拿铁证击碎谣言”。

    昨日,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向记者表示,“仲裁庭对本案的审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向媒体披露众多细节。对于仲裁程序,加多宝集团表示,仅鸿道集团一方提供的证据就有32项300页之多,同时广药集团还提供了两份专项审计报告。单是证据质证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一天都很难完成。“仲裁庭这种对庭审时间限定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本案不可能给予当事人以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另外加多宝一方还认为庭审中仲裁员曾组织代理人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不过关于仲裁程序问题,广药方面却有另一套说法。在广药与加多宝的仲裁中,倪依东作为广药集团仲裁代理人,跟进整个仲裁过程。倪依东告诉记者,在双方的纠纷中,广药一开始通过致律师函并派两名高管亲自往鸿道集团递函的形式寻求解决,但未得到鸿道集团回应。为此,2011年4月26日广药集团最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据了解,普通的仲裁案件六个月即宣判,不过广药和加多宝关于王老吉纠纷的仲裁结果却一拖再拖。

    “为什么王老吉持续了380多天?”倪依东的说法是鸿道集团“一拖再拖”。倪依东称,在仲裁期间,鸿道集团制造各种障碍进行拖延。2011年底的第一次开庭审理5个小时无果。2012年2月10日,鸿道集团要求延后裁决;3月14日,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但鸿道集团临时单方面放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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