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发改委:阶梯电价7月1日全国施行

    每经网 2012-06-14 11:31

    各地正在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国全面施行。

    杨柳晗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据报道,今日(6月14日)发改委就居民阶梯电价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目前除了西藏、新疆以外,29个省市区已经听证结束,各地正在根据听证会意见修改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国全面施行。

    截至目前共有29个省份完成听证,在此方案基础上划定各地三档电价的电量。

    根据目前确定方案,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基础电量,要求覆盖80%居民家庭用电,保障这些家庭用电价格不上涨;第二档用电量要求覆盖95%的家庭,每度电价上涨5分钱,第三档则是剩下的5%用电量最高的家庭,每度电价上调3毛钱。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各地在最终的实施方案中,考虑了听证会的意见,对于可以采纳的意见纳入实施方案中,对于暂不能采纳的意见,实施方案出台后也会对这些意见作出解释。

    “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我国价格领域的一次重大体制机制创新。”国家发改委指出。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经过各地听证后,目前阶梯电价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未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和季节性因素;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

    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对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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