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山东高校负债率由133%降至93% 土地置换是多省偿债办法

    每经网 2012-03-20 09:04

    在财政拨款以及奖补等办法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土地置换也成为高校减轻债务压力的重要办法之一。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各省市正在纷纷想办法解决所辖范围内的高校债务问题,使原本纯净的高校尽快摆脱巨额负债者的帽子。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最近披露的信息,2011年,山东省建立了高校债务化解奖补激励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成功化解高校债务60亿元,降低高校负债率高达40个百分点。

    自2010年以来,高校化债就已成为教育部的工作重点。2010年11月30日,教育部和财政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这也吹响了我国高校化债的冲锋号。

    在财政拨款以及奖补等办法之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土地置换也成为高校减轻债务压力的重要办法之一。

    高校偿债进行时

    山东是较早披露高校偿债情况的省份之一,统计显示,2011年,山东高校银行贷款由2010年的199.7亿元降至去年底的139.7亿元,化解债务60亿元,负债率由133%降至93%。

    2007年吉林大学自曝负债30亿曾引起轩然大波,但这在现在可能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所很普通的高校负债超过10亿元的在全国有很多,山东在负债率降低40%后,债务仍超过100亿元。

    而山东省目前93%的负债率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高校须将负债率控制在0-50%之间的某个合适范围内,才能保证借债给高校带来的收益多于高校为债务所支付的利息,因为高校毕竟主要承担教育职能,而不是经营职能。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重庆市政府2007年时曾出台规定,严格控制各级学校的负债率,规定重庆高校负债率不得高于30%,高级中学负债率不得高于20%,初中和小学基本不负债。

    时任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解释政府采取措施限制学校负债率时说,教育行业是社会最大的公共服务行业,不能成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应该将教育办成不欠账的事业。

    但事实上,诸多高校在扩大招生规模,提升知名度的激烈竞争中纷纷大举借债,截至2009年,很多省份高校负债就超过百亿元,而现在则进入集中精力还债期。

    “高校借债,财政偿还”,这是目前很多省份就此问题的解决办法。

    2011年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共安排了32.5亿元资金。省级财政在前期已安排化债奖励资金1亿元的基础上,新增10亿元支持债务重高校化债,减轻其还本付息压力。

    除此之外,山东还将省属高校学生定额经费使用与负债率挂钩,对负债率超过60%的高校,将其定额经费增量重点用于化债,安排化债资金4.8亿元。

    河北情况也大同小异,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67亿元,用以高校债务化解工作。此外,从今年高校生均经费24亿元中拿出60%用于化债,力争到今年年末化解省属高校2009年底银行贷款本金余额的65%以上。为确保完成省属高校化债目标,我省大幅度提高了本科院校的生均拨款水平,达到了生均12000元,其中大部分资金可用于化债。

    土地置换是还债“法宝”

    土地置换这个名词出现在很多省份的偿债方案之中,国家也并非不认可这种办法。2010年11月30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高校可采取土地置换方式化解债务。

    去年8月份,《山西省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出炉,也明确表示支持和引导高校充分挖掘自身潜力,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化解债务。该《方案》还要求,通过置换老校区筹措新校区建设资金的高校,必须进行土地置换,并将土地置换收益除用于规定用途外,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1年,山东省还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该省出台了高校化债奖补政策,其中一条便是规定对省属高校通过土地置换收入化债的按10%给予奖励。

    河北也明确要求:已建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超过学校事业发展核定规模的高校、建设新校区时已明确计划将老校区土地进行出让的高校、债务余额超过5亿元且多校区办学的高校,都要加快校区置换进度,置换收入优先用于化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后发现,大部分省份在土地置换偿债的办法与上述三省的方案类似,而打起自己学校土地的主意,这或许是迫于无奈。

    李文海说,高校本身并不以盈利为目的,而通过自筹资金与财政拨款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背景下,大部分学校只能维持自己学生的培养成本,很难在结余大笔资金去偿还债务。

    “允许高校卖地还债,不一定是良策,但却是有效缓解部分高校还债压力的可行办法。”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高校在盲目扩张过程中,部分地区的大学本部以及新校区建设,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土地置换收益主要是大学盲目扩张的过程中,用不完的地的拍卖所得,以及郊区新校区建设成本和原有市中心老校区卖地成本的差价。”李文海解释说,这如果单纯从经济学角度讲,既能缓解债务风险,也能使得国有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关键是监管到位,因为里面寻租空间太大了。

    他解释说,这或会引发学校以“还债”为名,拍卖土地以获取高额收入。

    在高校土地置换如火如荼之时,国土部相关负责人就指出,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土地出让收入绝不允许单位擅自处置。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也曾表示,高校卖地还债,只要报经所在地市县政府批准,并且土地出让收入全部打入地方财政账户,而不是高校私自卖地,就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高校卖地就是权宜之计,主要是债务压身所致,今年我国政府已经承诺加大教育支出,解决高校资金来源问题未来主要还是要有明确的财政拨款规划以及其他制度性规范,而不能依靠这种临时抱佛脚的行为。”李文海说道。

    上述国土部负责人也表示,今后国土资源部将严格控制高等院校的新增建设用地。对于实际生均用地面积已超过国家现行规定的生均用地标准的高校,要求其今后的发展用地应主要通过调整现有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土地的方式来解决,暂不得供应新增建设用地。

    他还称,对于一些高校已供应尚未开发的土地,要求按照闲置地处置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置,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并尽快重新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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