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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再谈医药分开 今年300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先行

    每经网 2012-02-09 09:30

    卫生部2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答记者问时,再谈2012年三百个试点县的医药分开推行,并对村医补偿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探讨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后,政府补偿机制的变化。

    每经记者 杨芮 发自北京

    卫生部2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答记者问时,再谈2012年三百个试点县的医药分开推行,并对村医补偿的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探讨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后,政府补偿机制的变化。

    2012年的卫生工作会议及卫生部近日印发的《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中都提出了全面推进取消“以药补医”。而卫生部表示,今年的两个重点工作为:在17个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方面进行探索;在全国三百多个县级医院开展以取消“以药补医”为核心的县级医院的综合改革。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透露,包括上海、北京、深圳,在取消以药补医方面,都已提出初步方案,深圳甚至提出了在2012年底就要在所有的医院全面取消“以药补医”,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综合配套的改革措施。

    而之所以强调县级医药分开试点,主要是基于县级医院是公立医院体系的网底,其改革决定着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而卫生部也透露,国务院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近日也将出台。

    而医改分析人士称,医院收入补偿机制是医改的关键问题,而这亦是医改专家和实践医改者的共识。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主任蔡龙书曾呼吁,国家的医改政策,除了基本药物制度以外,关键是医院的改革,导致医院收入补偿机制是主要问题。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亦公开表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最大的难点在于建立新的补偿机制。

    而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亦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际上由于补偿机制的欠缺,基本药物实行遭遇了很多瓶颈,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而补偿机制的解决方案才是根本。”

    而针对政府补偿机制的变化,及村医基本收入的保障,卫生部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之后的补偿问题进行了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于乡村医生的补偿渠道一般有三个,一是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后的补助;二是通过新农合支付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助;三是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实行后,药品加成没有了,通过政府给予专项的补助以保证乡村医生的收入不降低。

    据此分析,政策已从政府、新农合及个人三方面的支付以保障对村医的补偿,而根据卫生部医改办的统计,山东、陕西、山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等省绝大部分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这三个渠道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补偿。

    此外,卫生部亦通报了一些典型做法。如青海是通过财政对于乡村医生有个统一的补助,每年人均八千元,同时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按照一千元对水电给予一定的补助。另外,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或者中专学历以上的乡村医生,再给一千元的补助。

    而江苏射阳县是让在职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陕西全省乡村医生在参加新农保的基础上,按工龄,每年加四块钱给予补助,通过这种方法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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