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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已出台措施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 最近正在调整银行卡费率

    每经网 2012-01-19 16:07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除去多用途的预付卡,各商场自行发行的购物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管理。

    每经记者 梅俊彦 发自北京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1月1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正在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研究具体措施,以改善消费环境,已经有初步思路。

    沈丹阳表示,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出台措施,扩大银行卡的适用范围。另外,银行卡费率太高的问题最近正在做调整,希望通过这些调整来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以便刷卡消费。

    不过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近并没有接到有关“扩大银行卡适用范围”和“调整银行卡费率”的正式通知。

    一位不愿具名的商业银行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商务部管理的是商业预付卡。根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除去多用途的预付卡,各商场自行发行的购物卡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管理。

    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此前监管部门对商户的结算费率调整有过讨论,并不一定是要降低费率,具体仍不明朗。不过这一项并不归商务部管理,而且也没有提到日程上来。

    浦发银行相关人士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调整过费率的只有信用卡分期业务,调整时间为去年6月份,此后再无变更。

    另外,近期有报道指出,发改委拟下调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将在今年1 月底2 月初会出台征求意见稿第二稿。按照新方案讨论稿,发卡行的收费标准有所降低,并将实行超额累退封顶:如每笔刷卡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照交易金额的0.35%收取;每笔金额超过5000不足1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

    来自中原证券分析师陈曦的报告指出,按照新方案讨论稿,他们估算发卡行服务费收入大致下降70%,各上市银行由于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同,净利润所受影响不等。对多数上市银行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在 1至4个百分点之间,影响小于 1%的有南京银行与北京银行,大于 4%的有招商银行与交通银行。

    中国银行的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监管层应该有这个方向吧,但是具体细节不便猜测。如果有调整,我们会在经营思路和策略上做一些调整,比如通过其他的增值服务获得其它的一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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