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提供帮助,收受款物共计435万余元。
王纪平 1948年8月出生。1974年复员后,在海淀区一副食店当售货员。1977年后,曾任海淀区副食品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委员、海淀区委财贸部副部长、海淀区副区长、区长。 1994年1月至2001年8月,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2001年9月调任市地税局局长。 2008年11月,任市政协经济界委员。
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被控贪污1047万元受贿435万元;律师称被告人没见到“贪污款”
“王纪平案”追踪――
7月20日,北京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涉嫌贪污1047万元和受贿435万元,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近日,王纪平的辩护律师透露,王纪平案将于今日上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律师称,将对检方指控的贪污罪,做无罪辩护。
检方
王纪平涉案1500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09年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其行为涉嫌受贿罪。
同时,检方指控,王纪平在2002年至2004年10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北京钰林天元科贸有限公司(简称钰林天元)法定代表人、长期与其有密切关联的42岁女商人赵耘,由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与钰林天元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恒信恒安),交由赵耘实际控制。随后,王纪平等人使钰林天元成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税控密码器唯一经销商,再由钰林天元将税控密码器加价,出售给恒信恒安,从而将加价款人民币1047万余元非法占有。在此过程中,王纪平涉嫌贪污。
律师
1047万元不应认定为公款
近日,王纪平的辩护律师原伟介绍,检方指控的1047万元贪污款,王纪平本人并没有见到。而且该笔数额不应简单地认定为公款,因此,该案开庭时,针对贪污指控,将做无罪辩护。
至于1047万元是否都落入赵耘或其他人的腰包,及针对检方对王纪平受贿指控的辩护,该律师不愿透露。
据了解,此前曾传出王纪平案将在11月18日审理,法院也曾就此发出公告,但后来被临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