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杭州出台的《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户纳入保障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还明确,“宅地出让需配建10%保障房”这一模式建造公租房资金由开发商承担。
公租房租金方面,国内目前已出台管理办法的城市原则基本一致,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但实施方式不同,有先实行按市价交、然后政府补贴,有政府直接实施定价,而浙江省杭州和宁波两市租金都实行政府定价。
配建公租房资金由开发商承担今年2月份,杭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在今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对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地块将设价格上限;同等价格条件下,谁建保障房多,开发权就归谁。杭州市这一保障房配建模式在全国是首创,被称为“限地价、竞配建”。
但宅地出让需配建10%保障房制度如何操作,资金由谁来出,一年能配建多少保障房都是公众关心、但没有明确的问题。
杭州此次出台的 《暂行办法》明确,“宅地出让需配建10%保障房”这一模式建造公租房资金由开发商承担。该《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提出:在商品住宅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由土地竞得者全额承担。
“这一规定促使开发商更加理性地拿地。”快房网首席评论员向媒体表示,“但同时,如何确保开发商保质保量地建设保障房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他同时说,这一政策如能有效贯彻,将为破解保障房建设资金难题提供有益探索。
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消息,截至目前,杭州市实施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10%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已有11宗商品住宅配建地块成功挂拍,共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约6.4万平方米。杭州市级在建的公共租赁房项目达到7个,累计面积达71.5万平方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杭州市出台《暂行办法》前,曾先后赴重庆、北京、南京、石家庄、香港等城市进行了考察调研,并将有益经验吸收其中。
向外来人员开放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和宁波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都将外来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
根据杭州市公租房 《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将租赁给符合条件的三类人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但必须同时符合4条申请条件:第一,申请人具有申请地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定年限以上,或持有申请地营业执照和一定年限以上的完税证明;第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地无房;第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第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1月1日)从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获悉,外来人员在此次公租房保障之类,但必须符合上述条件。
而在一个星期前,宁波市亦出台了针对公租房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公租房的申请对象范围是一定时期内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和很多新就业的职工。
在租期方面,宁波市《指导意见》明确,公租房的租期,原则上不短于1年,最长3年;杭州则表示,公租房一般租期为3年,期满如经过审核还符合条件,可以续租,但是除了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外,其他人的租期累计不能超过两个租赁期限,即最多不超过6年。
实行政府定价公租房租金方面,杭州和宁波两地的公租房都实行政府定价。杭州《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而宁波则明确,公租房的租金标准要综合考虑成本、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等因素,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北京日前出现了公租房转租问题,北京市为此对转租公租房人员给予5年内不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处理。针对具体的监管,杭州和宁波市也甚为严厉,如杭州明确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没有实际入住以及累计6个月以上没交纳租金,承租人在2年内不再具有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发生其他违法行为,则在5年内没有申请公租房和经适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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