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反复查阅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部相关文件和公告后发现,200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在2010年年底前,19个省(市、区)堆存的共计超过400万吨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每经记者 喻春来 发自北京
云南曲靖陆良化工违规堆放铬渣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再次将铬渣污染巨大的危害性展现在世人面前。事实上,在5年多以前,国家相关部门就作出决定制定全面整治方案,对铬渣启动了大规模、大力度治理行动。5年过去了,人们不得不追问——对铬渣的综合整治成效如何?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展开调查。
记者日前反复查阅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部相关文件和公告后发现,2005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中明确指出,要在2010年年底前,19个省(市、区)堆存的共计超过400万吨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而今年6月环保部公布的《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处置铬渣超过300万吨,例入整治名单的19个省市中,只有7个省市铬渣全部处置完毕。
这两组数据说明:自2005年10月,我国启动的铬渣污染5年综合整治方案并没有按照原计划如期完成治理目标,截至去年年底,12个省市还堆存着超过百万吨铬渣。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周学双曾撰文指出,此次整治耗资高达95亿元,为何仍虎头开局,蛇尾收场?
整治未如期完成
铬渣含有的铬酸钙 (属六价铬)具有较强的致癌和致突变特性,而铬渣主要产生于铬盐行业及少数金属铬企业的重铬酸钠生产过程。
2005年10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出台了《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启动了国内最大规模的治铬渣污染的行动。
据统计,我国当时铬盐生产量及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有铬盐生产企业25家,年生产能力32.9万吨。全国已累计生产铬盐200多万吨,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约200万吨得到处置,尚有400多万吨堆存铬渣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
记者查询国家发改委当时统计报表发现,截至2005年10月,共有41家企业 (部分关闭、破产)410.38万吨铬渣堆存在19个省市区(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湖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陕西、青海、新疆)。
整治方案要求在2010年底前,所有堆存铬渣实现无害化处置。
5年过去了,记者在查阅国家环保部今年6月发布的 《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时看到:“截至2010年底,全国累计处置铬渣超过300万吨。列入整治方案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和陕西等7个省(直辖市)的铬渣已全部处置完毕。天津和吉林的铬渣处置设施尚在建设之中。”
记者对比发现,截至去年底,还有12个省市自治区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湖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堆存着铬渣,数量大约100万吨。这说明5年的综合整治并未如期完成。
记者就此拨打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环境保护处的电话,该处有关人士以采访要征求新闻处同意才能接受为由,拒绝记者的相关采访。而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虽然此事由环保部门主管,但是方案当时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还是需要问发改委。”
此外,记者还查到国家发改委网站今年5月发表的 《“十一五”石化产业经济形势分析之六——铬盐行业发展情况》的文章,该文提到:“十一五期间现有生产企业共处理历史遗留铬渣230多万吨,基本解决了遗留铬渣的堆存问题。”但是没有提到已经关闭、破产企业的遗留铬渣处理的情况。
国家发改委当时统计报表显示,截至2005年10月,共有17家破产或关闭企业在10个城市堆存了225.51万吨铬渣。
整治方案本身并不成熟?
当年,该整治方案提出:“处置为主、利用为辅。”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周学双就曾撰文指出,此整治方案存在不成熟的地方,铬渣治理不能只治表面堆存铬渣污染,更应该重视企业本身对铬渣综合和循环利用。
据环保技术专家介绍,目前铬渣处理技术存在一定局限性,有的解毒不彻底,存在二次污染;有的铬渣用量少,处置周期长,进度缓慢;有些综合利用产品,如用铬渣作水泥矿化剂,对环境的影响尚不清楚。此外,处理、处置成本高昂,也是制约铬渣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
周学双认为,之所以铬盐企业没有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主要在于政策不到位,各地环保要求不严,没有将“完全环保成本”纳入总体成本等诸多原因。
周学双还认为,铬盐行业无序发展导致铬盐行业的污染失控。根据全国的需求和现有国际上的发展趋势,我国铬盐行业布局4~6家大型企业(年产5万吨以上)即可满足市场需求。因此,现有大部分企业将不可能生存,国家应该投入部分资金先扶持优质企业发展,同时依靠这些大企业集中治理区域性铬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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