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蔡木子 发自深圳
本是看150分钟的 《唐山大地震》,却被强迫看了近20分钟广告。“被广告”的两位深圳影迷一气之下将深圳百老汇影院告上法庭。深圳福田法院目前已就此案进行庭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有4亿元规模的电影贴片广告市场中,利益链条其实已十分完备,但各方频现擦边球早已把观众利益抛诸脑后。
影迷“被广告”愤上公堂
10月11日,深圳福田法院第十审判庭上,深圳首例影迷维权案吸引了许多支持者到现场听审。
今年7月24日,影迷王霞、许剑到深圳百老汇影院观看 《唐山大地震》时,却先被迫看了近20分钟广告。他们认为自己权益受损,就此将深圳百老汇影院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王霞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日《唐山大地震》正片时长只有150分钟,但广告就有近20分钟。王霞说:“电影票上写的开演时间是11点30分,我们进入电影院时是11点25分,银幕上已经在演广告了。11点30分电影预告片还在持续,11点40分开始放纯商业广告,汽车、饮料、保险,一直到11点50分才开始放映正片。”
王霞认为,电影院未按电影票所示时间放映电影正片,并在电影放映之前播放观众不愿看又无法不看的商业广告,属强迫交易,侵害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书面道歉,并且退还电影票款80元。同时,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并停止在电影票面所示时间放映广告的行为。
百老汇影院指责华谊兄弟
在庭审现场,深圳百老汇影院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深圳百老汇影院代表辩称,投放广告是片方华谊兄弟(300027,SZ)的行为,他们将广告直接拷贝在电影里,电影院无法删减。
而北京百老汇影院业务经理却向记者表示:“现在大片前放映20多分钟广告是常有的事,其中大部分是片方的贴片广告,影院自己的广告只占四五分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致电华谊兄弟董秘办公室,对方认为贴片广告无可厚非:“每部电影前面的广告时长都不一样,华谊兄弟并没有对贴片广告的时长做限定。片头之后播放的广告才是片商的贴片广告,但如果《唐山大地震》前有20分钟广告的话,其中应该有电影院自己的广告。”
电影贴片广告市场频现擦边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09年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曾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管理的通知》,规定贴片广告、映前广告需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前加播,并要求电影票面上标明的时间须是影片开映的时间,不得在电影开映时间段插播广告。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曾建议电影发行方把贴片广告控制在5分钟之内。但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一名经理坦诚表示:“此规定现在执行起来很难。”
根据艺恩咨询的研究报告,2010年中国电影映前广告市场规模将达4.2亿元,较2009年增长82.6%,预计到2012年有望达到9.4亿元,增速是互联网等新媒体广告的2至3倍。而在2007年,全国的电影映前广告规模不过0.4亿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电影贴片广告市场已经具有完备的利益链条,片方、影院、广告商都在捍卫自己的奶酪。该业内人士介绍:“无论是哪种广告,电影院都有收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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