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ST宏盛否认股东大会决议 新老大股东内斗升级

    2010-07-01 03:46

    *ST宏盛在公告中指出,普明物流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阻碍会议正常召开。

    每经记者  曹晟源  发自上海

            在暗中隔空搏斗许久之后,*ST宏盛(600817,SH)原大股东宏普实业正式向现任第一大股东普明物流宣战。

            昨日(6月30日),*ST宏盛宣布,6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合法。至此,双方在台下的“掐架”也正式摆上台面。普明物流这次当选的董事到底合不合法?该如何解救?*ST宏盛的重组之路仍然充满变数……

    公司:股东大会违法

            自从普明物流拍下*ST宏盛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其和宏普实业之间的暗战就持续不断。至昨日,这场持续多日的暗战终于被摆上了台面。

            *ST宏盛在昨日的公告中指出,根据《公司章程》第82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提名方式为:下届候选董事由上届董事会提名,下届候选监事人选由上届监事会提名。以及《公司章程》第53条,不符合本章程第52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普明物流提交的两项议案,不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股东大会不予进行表决。

            对此,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的采访时指出,上述提议是经过正常提议并且公告过的,是有效的提议。

            *ST宏盛在公告中指出,普明物流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阻碍会议正常召开。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14条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在普明物流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没有获得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推荐的情况下,股东大会不能表决该项提案,否则违反公司章程,见证律师将无法出具股东大会合法合规的见证意见。

            “在董事会没有主持的情况下,现任大股东召开会议是不对的。”宋一欣坦言。

            但是无论谁对谁错,这份公告的发布也是宏普实业与普明物流争夺董事会控制权的公开“宣战”。

    律师:应再次召开股东会

            而作为现任大股东对于这份公告又是一个什么态度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普明物流此次的代表西安润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根明的电话,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郭根明的电话都处于关机的状态。

            随后*ST宏盛目前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陈庆桃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原有大股东董事)之后我们继续召开了会议,我们也是按照原来的议题进行的,并没有作出改动,他们走了也是要继续开下去的。”

            同时宋一欣也表示:“原有大股东在召开会议之后提前退出会场是不对的,并且见证律师的退场也是不对的,虽然接下来的会议并不合法,作为公司聘请的律师应该本着为公司股东利益为主的想法见证违法会议的进行。”

            混乱的股东大会已成事实,各方都希望能够赶紧召开下一个会议,“他们(宏普实业)现在应该无条件密切积极配合,并且要考虑更多数股民的利益。我认为控制权不应该在宏普实业的手上,这样拖下去将会影响最终的重组。”陈庆桃透露,“重组方也是我找的,这些都是优质的资产,所以这个壳并不能轻易就浪费掉。”

            宋一欣指出,就目前的情况看,公司应该在短时间之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是由股东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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