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6月1日北京电(每经实习记者 葛翠翠) 昨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建议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公告,公告称,人保财险将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十年期次级定期债务。目前公司董事会已经通过该决议。至于次级债发行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发行日期、发行规模和利率等还需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所有相关因素后决定。
人保财险在公告中指出,此次发行次级债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提高偿付能力。据年报,截至2009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的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174.69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1%。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人保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属充足I类公司。
“董事会已审慎考虑不同方案以满足上述资金需要,经考虑目前低利率市场环境,认为发行次级定期债务为目前最合适的方案。”公告称。
目前,该次级债务的发行还需要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保监会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