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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局与26省签责任书 3季度前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

    上海证券报 2010-05-22 13:00

            国家能源局21日与26个省、区、市政府在北京签订了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以确保实现我国今年三季度前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

      2010年全国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于21日召开。据国家能源局介绍,国家能源局已将超过1000万千瓦的小火电关停计划分解落实到140多家电厂的近400台机组,同时明确了关停时间。在已完成“十一五”关停目标的16个省份中,有12个省主动增加了关停计划,分别是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广东、河南、河北、吉林、四川、福建、黑龙江、陕西。

      按照新的小火电关停计划,“十一五”全国将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超过7000万千瓦。按同等电量由大机组代发计算,每年可节约原煤81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4亿吨,分别比2005年减少2.6%、5.5%和3.2%。

      据悉,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江苏、浙江、广西、新疆等8个省区于21日举行了小火电机组集中爆破拆除行动,关停总容量达到20台小机组,共237.3万千瓦。

      据介绍,下一步将采用一系列综合措施促进关停,包括鼓励关停一定规模的小机组并能妥善安置职工的“上大”项目,优先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改进调度方式,扩大节能发电调度试行范围;严格执行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火电机组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和排污收费管理;鼓励关停机组享受发电量指标交易补偿等。同时,加强对关停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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