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只针对国资委系统的大型工业类央企征收10%红利,换言之,未来是否会针对金融类央企征收10%红利?
每经记者 汤白露 发自北京
◆11月5日前 中央企业将所编制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报中央预算单位,并抄报财政部;
◆11月15日前 中央预算单位将所编制的预算建议草案报财政部;
◆12月31日前 财政部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批。
“关于2009年央企上缴红利,目前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具体金额会在适当时机公布。”11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据了解,央企红利上缴三年试点的期限很快就要到了。
央企红利将统一上缴给财政部,具体流程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通知进行。根据财政部部署,中央企业于11月5日前将所编制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计划报中央预算单位,并抄报财政部;11月15日前,中央预算单位将所编制的预算建议草案报财政部;12月31日前,财政部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批。
“2009年央企上缴的红利究竟多少,这需要等到年底的企业经营数据出来之后才能准确统计。”国资委上述人士表示。
但是,一个关键问题开始在业界引起激烈争辩:为何只针对国资委系统的大型工业类央企征收10%红利,换言之,未来是否会针对金融类央企征收10%红利?
预测:上缴红利与去年持平
据统计,2008年央企上缴的红利总金额为270亿元,2007年央企上缴的红利为547.5亿元;2009年即将上缴的红利金额目前尚未公布。
国资委发布的信息指出,2008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961.8亿元,而2007年的利润是9968亿元,央企整体利润减少3000亿,约缩水30%。与此对照,央企上缴的红利从547.5亿元减少到270亿元,锐减277亿元,降幅达50%。
问题是,2009年上述数字是否会继续减少呢?这引起业界人士的关注。“实际上,上缴红利金额可以根据2009年央企的总利润大概估算出来。”国资委上述人士指出。
根据国资委发布的数据,2009年1至10月,国资委下属132家央企累计实现利润6337.8亿元。根据预计,2009年央企全年总利润与去年基本持平。
“这一利润总额将决定2009年央企上缴红利额与2008年基本持平,或者略有降低。”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梅新育博士表示。
《每日经济新闻》从国资委获悉,目前还没有央企因为今年的利润下滑而提交要求减免2009年上缴红利的报告。而对于亏损企业,国资委收益局相关人士表示,“每年都有一部分没有利润的央企,或者是军工等特殊央企暂免上缴红利。”
财政部企业司相关人士指出,不管今年央企的盈利情况如何,对于已经列入征收名单的央企,上缴红利都不会减免,将按照利润情况严格执行。
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关于央企红利如何征收的问题引发了激烈争辩。
悬念:是否纳入金融类央企
2009年是我国第三次针对大型工业央企征收10%红利,有关专家建议,应该把金融类央企也纳入征收对象,这样可以从多方面渠道保证中央财政的资金来源。
“所谓征收10%红利,其本质是征收暴利税,目前的银行系统由于刚脱胎于早些年的亚洲金融风暴,目前又面临全球金融风暴的考验,其盈利能力并没有得到保证。在这一特殊情况下,国家暂时可能不会征收红利。”独立经济学家、玫瑰石顾问公司董事谢国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
有关银行、保险等金融类资产是否征收10%红利这一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此前曾指出,“目前还没有研究对这类公司的红利征收办法。”
谢国忠还指出,一方面,作为金融企业交了高税收就可以了,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目前没有必要再上缴10%红利,因为早几年银行系统刚经历一场全行业的技术性破产重整,目前还处于元气恢复阶段;另一方面,大型国有银行的盈利大部分直接转化为资本金了,这是关键原因。
针对这一问题,梅新育博士指出,“金融类央企与工业类央企的运行性质有较大区别,是否上缴10%红利应该取决于其利润来源。”他进一步指出,由于贷款资金太多,目前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不足,正需要补充资本金,国家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目前并未决定对其征收10%的红利。
“总体而言,与中石油、中移动等企业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不存在暴利现象。这就是是否征收红利的关键区别所在。”梅新育说。
据报道,中石油和中移动去年的红利上缴额各为100亿左右。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从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下一步如何把国有金融企业纳入上缴红利的范畴。
据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项改革自2007年10月开始启动,至此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与此同时,财政部正在酝酿两大核心问题,其一,是否将收缴红利的比例从试点的5%至10%进一步提高;其二,是否将国资委监管之外的大型央企纳入上缴红利的范围,比如国有金融企业。
据有关媒体报道,财政部的远期目标是考虑将所有各级政府出资的企业(包括直接出资和间接出资),都纳入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范围,以建立一个完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
比如中投公司,就法律角度而言,中投与一般意义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并无两样,作为央企理应给国家上缴利润,有关问题虽然已经讨论了一段时间,但尚未最终敲定。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博士说,像人保集团、中信集团等并未划归国资委,目前有关部门亦不会单独就此出台文件予以规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只涵盖国资委属下的132家中央企业。“目前已经确定的标准不太可能会轻易修改,惟有等试点结束后再看。”
“(央企红利)上缴三年试点的期限马上就到了,我们也在研究下一步的改革怎么走。”世界银行高级专家张春霖指出,“目前这个报告还不能公布,要待批准后才能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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