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娜
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张野“老鼠仓”案,于昨日又有了最新进展。
日前,中国证监会已依法调查、审理完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违法违规一案,对张野进行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
张野两年“偷粮”230万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证监会认定,2007年起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从中获取好处。
最终,证监会决定取消张野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其违法所得229.479万元,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此前,2008年4月21日,证监会开出基金“老鼠仓”处罚第一单:唐建、王黎敏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分别没收152.72万元和150.94万元的违法所得,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相比之下,张野此次的罚单也算得是目前为止针对基金经理老鼠仓最大的一张罚单。
配偶账户被揪出
“融通老鼠仓”案发端于一位名叫周蔷的神秘散户紧跟融通基金操作 (本报此前曾予以详细报道)。从2006年二季度开始,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周蔷与融通基金几乎同进同出4只股票,更是与融通基金旗下的新蓝筹基金和通乾基金同时出现在新中基、广州冷机、川化股份和海南海药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
在此投资过程中,该散户获利可谓相当丰厚。在媒体的一片质疑声中,案件的主角张野浮出了水面。
这一老鼠仓的操作轨迹已得到证监会确认。张野利用其基金经理身份,操作“周蔷”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关于禁止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的规定。
同时,在昨日证监会公布的调查结果中,张野利用配偶的账户谋求不当利益的事件也被揪出。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等多只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是否处以刑罚仍存疑
连续四年“跟踪”融通基金重仓股,张野老鼠仓无疑是被揪出的老鼠仓案中较为严重的。对此,市场一直认为张野本人有可能将受到刑法的处置。
据2009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有“老鼠仓”行为的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然而,在昨日证监会的披露中,证监会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只是表示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已作出,正在按程序办理送达手续。
屈指算来,张野的“老鼠仓”案,已是国内基金业第三起“老鼠仓”案,为何“鼠患”如此难灭?业内人士认为,基金公司必须与监管部门紧密联合,严格内控体制,完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地遏制 “老鼠仓”的出现。同时,基金经理自身的素质和行业道德的提高同样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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