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国务院:“两个中心”,上海先行

    2009-03-26 01:49

    这一出台于国际金融危机深化背景下的决定,其战略眼光及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每经记者  胡俊华  印峥嵘  发自上海

    编者按

      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上海,迎来了新的重大发展机遇。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这样一个决定: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这一出台于国际金融危机深化背景下的决定,其战略眼光及现实意义不言而喻。

            上海的“中心梦想”,终于溶入了现实。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这是一个意义非同寻常的决定。

    决定·意义

    争夺世界财富管理话语权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实现到2020年将上海建成“两个中心”的目标,主要任务将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建设比较发达的多功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机构和业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金融服务设施和布局规划,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金融法制,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二是,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整合长三角港口资源,完善航运服务布局。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积极稳妥发展航运金融服务和多种融资方式,促进和规范油轮产业发展。

            三是,发挥先进制造业优势,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服务业发展带动先进制造业的更大发展。

            四是,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解难题,以改革建制度。推进企业改革和改组,特别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是,加强上海与长三角地区以及国内其他中心城市的相互协作和支持,加强与香港的优势互补和战略合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使上海从此前北京、天津、深圳等国内多个城市对金融中心的争夺战中脱颖而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同时,也将促使中国从制造大国、贸易大国走向金融强国,为中国在世界财富管理领域争得发言权。另一方面,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方案获批后,上海也将有望在2020年成为继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和香港之后的世界第六大航运中心。

    决定·落实

    地方立法“保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方案,来自此前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起草的  《关于率先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在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形成符合实际和国际通行惯例的金融法律、税收、信用和监管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金融衍生工具、期货市场;拓宽上市公司行业覆盖面;启动境外企业在沪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股票;在沪推出以香港股票组合为基础的交易所交易基金试点等。当时有消息称,上海市有关部门上报的一揽子政策“力度很大”。

            早在今年1月份便传出消息称,上海市有关部门已经于去年年中把改进后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及各部委。而在本月初,市场又传出消息,称《意见》很有可能在3月底或者4月初出台。《意见》将包括目前已在运作中的人民币国际结算试点、创新利用债务工具为基础设施项目筹资等。

            为配合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上海也已经在积极推进相关地方立法的配套,《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即将出台。据了解,上海市酝酿《条例》已久。早在去年初,上海市金融办、法制办、发改委等部门就成立了专项调研小组,实地走访金融市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草案经反复论证修改才最终成型。今年1月初,《条例》草案正式进入地方立法程序。

            《条例》草案共包括八章四十条,内容涉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资金投入、服务与合作、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功能区域布局、金融人才环境建设、信用环境建设、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防范等八个方面。

        此前有多位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将使得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不仅意味着以法律形式来明晰游戏规则,更为上海的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长久保障。

            昨日,上海市人大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条例》已被提交至人大法制办等各部门修改意见,预计将再次提交4月份召开的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正在稳步进行其应有的立法程序。

    决定·解读

    “这是对美联储的有力回应”

            对于上海在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周春生表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对上海来说,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对其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提到纽约,其最有影响的地方,就是曼哈顿和华尔街。上海筹建国际金融中心,对金融行业、服务业和其他产业,也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一消息是对美联储开动印钞机救市的有力回应,这也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最大价值之一。”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昨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当前美联储的救市措施,令中国外汇资产投资收益缩水,并面临投资风险,这些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国的心病。因为中国有创造财富的能力,却因为无法管理财富,或者说缺失管理财富的方式,就让我们自己的财富缩水。

            但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后,将从国家层面改善这一环境。孙立坚表示,比如人民币国际化就可以减少外汇风险,并创造很好的投资平台;同时,不论是个人财富管理,还是企业利益,或者是国家财富管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完全可以承担起这些功能,拥有中国自己的话语权,甚至在与外国人进行交易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能力参与定价,从而有管理财富的话语权。

            其次,孙立坚指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将为中国从贸易大国、制造大国走向金融强国起到重要的意义。当前中国需要进行产业升级,但目前的金融生态环境无法提供足够的支持,无法使得产业结构成功升级和转型,比如,一些产业升级风险高,银行因为高风险无法做,使得产业结构调整陷入被动。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林志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是中国政府的一项国家战略,而且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不过,他也指出,上海要想成为真正的国际金融中心,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决定·焦点

    人民币贸易结算破题?

            在上海确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后,另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显得更加迫切,那就是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这既是人民币迈向国际化的第一步,也是上海建设人民币金融中心的重要一步。

            与早前同被纳入试点的其他地区不同,上海对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的规划,一直是放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大布局下。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在论述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路径时就曾表示,第一步确立上海是一个人民币的金融中心,即所有重要的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结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在上海成交和发生;第二步,在确立人民币金融中心的地位后,一旦人民币可完全兑换,上海就自然而然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

            早在2004年起草、2006年11月出台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一五”规划》(下称《规划》)中,上海市就已经将目标锁定人民币贸易结算。《规划》中提出,上海将“积极争取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试点和设立小额外币兑换机构试点”,“上海在未来五年内将研究人民币在周边国家流通和被周边国家作为储备货币的趋势,探索发展全球人民币回笼、管理业务”,“要研究国内外币清算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立清算所”,“使上海逐步发展成为人民币金融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结算中心”。其中所提到的小额外币兑换机构试点已在2008年8月实现。

            银行业人士表示,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并无技术难度,只等政策放开。

    决定·概念

    资金流与物流的耦合

            作为“两个中心”的另一个中心,上海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方案包括:进一步完善航运集疏运体系,特别是整合长江流域的港口资源;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在洋山港建立国际航运综合试验区;发展航运机构体系以及大力发展邮轮经济。并提出,加强上海与长三角地区以及国内其他中心城市的相互协作和支持,加强与香港地区的优势互补和战略合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据悉,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的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上形成以水路集疏运为主体,公路集疏运为辅助的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综合集疏运体系,水路集疏运系统所占比例达到60%。

            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周振华表示,航运中心是物流的概念,金融中心是资金流的概念,物流伴随着资金流,两者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耦合关系。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建设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建设航运中心的具体措施中,航运金融方面的措施尤其值得关注。目前,这些措施包括,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上海的融资租赁企业从事国际航运有关的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进出口企业海上货物运输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允许对缴纳给注册在国内的保险公司保费部分的200%税前加计扣除等。

            此外,在邮轮经济方面,上海将有望允许境外国际著名邮轮公司在上海设立控股或独资的邮轮公司,对以上海为母港长期停靠的邮轮给予费用优惠政策等。为了配合上海大力发展邮轮经济,总投资达2.6亿美元的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投入试运营,预计全年可接纳100万游客进出上海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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